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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共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中共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

现将市城管执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

1.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委发〔201720号)要求,按期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任务。目前,全市市、县(区)均设置了城管执法机构,市级设置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区)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考试选择、推荐双向选择、定向选择、随机选择机制,2020410日已完成执法力量下沉三区、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将《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权力清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的通知》(攀城管执〔202094号)发至三区、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实现规定领域处罚权县(区)集中行使。   

2.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制定《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城管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方案>的通知》(攀城管执〔202016号)等文件,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协调和指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一是规范处置口罩。在公共场所、火车站、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置废弃口罩收集点,对驾驶员和收运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落实专业危废收运车辆,收运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并实行集中处置。共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1988个,规范化收运处置废弃口罩800余千克。二是狠抓市容秩序。按照《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高标准、严要求管理出店占道经营现象,加强对城区主干道及学校、医院等重要点位坐商不归店、占道经营的管理,强化便民服务点管理,治理临时摆摊4300余处。三是抓实整治联动。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1万余人次,相互协作抓好废弃口罩投放工作。同时,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系统和12345民生政务服务热线渠道收集疫情防控相关问题,建立防控新冠病毒问题库和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督导环卫主管部门集中开展广场、公园等人群聚集场所卫生治理工作,及时在公厕增设肥皂,对公厕、垃圾收集容器等实行日消毒,加强便民服务点等重点区域督导检查,禁止活禽、水产品、熟食品等入场交易,并阶段性关闭攀枝花公园。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助力户外经济发展,适当开放城市次干道、小区等区域,实施便民摊点服务”“早餐点服务”“烧烤集中经营服务”“流动商贩服务”“店外规范经营服务五大便民服务工程,间接解决5000余人就业。

3.加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04号)和2019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要求。印发《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搭建服务企业平台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攀城管执〔2020126号),建立领导牵头、科室负责、分片包抓、主动服务对口联络服务企业机制。通过座谈交流、电话沟通、致信企业等方式主动宣传政策和法规,梳理研究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以宣传栏、网络、报刊、会议等方式将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依据、审批事项、收费标准涉及民生的事项等向社会各界公布。针对多家单位同时间、同路段施工的,牵头建立主施工单位统一报审” “施工费用分摊机制,对施工项目、施工日期、施工路段、施工天数、施工单位进行统筹安排、统一审批。针对商业促销活动等行政审批,实行当天接件、当天办结、免费办理。积极推动攀枝花市建设全国首批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工作,补齐城市管理服务短板。今年以来,已征求意见建议36条,办理落实28条,其中8条完成整改。

4.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明确目标,制定标准。20204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内容、重点及9个示范片区;出台《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试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落实市城管执法局等6单位印发的《关于推进攀枝花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二是补齐短板,完善体系。推进城区现有收集设施改建更换工作,逐步完善前端收集设施,推动大件生活垃圾分拣设施和园林垃圾处置设施等中端设施建设。加速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构建前端收集、中端转运和末端处置的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处置体系,投放6779个(组)分类收集容器。完成7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投入187万元建成垃圾分拣中心。三是部门协作,加强宣传。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题培训,加强主题宣传。设计具有我市特有花卉和水果设计垃圾分类卡通形象,印制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13万份、宣传海报3.5万份;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视频,通过城区LED、电视台播放300余次,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5.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城管执法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推动专项斗争由面上打击向深度打透转变、由治标为主标本兼治转变,确保城市管理行业涉黑涉恶和乱点乱象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共排查出城市管理领域涉乱线索116条,办结116条,办结率100%,线索已经清仓见底。开展情况月报表24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专报12期,典型案例6件。                                        

6.抓实城管系统七五普法。印发执行《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攀城管〔201749号)《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等,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多举措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扩大法治文化影响力。

1)夯实七五普法阵地,提升法治文化凝聚力。依托攀枝花公园、竹湖园公园、办公楼大厅、走廊等公共场所设置广告宣传栏,建立普法宣传阵地,增强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张贴城管宣传漫画1500余张;悬挂、张贴宣传横幅100余幅,海报3000余张。

2)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增强法治文化辐射力。充分利用大型LED显示屏、单立柱,局门户网站、攀枝花城管微信公众号,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等载体,适时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宣传依法治市、《宪法》、扫黑除恶等相关信息3000余条,大型法治公益广告20余幅;利用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发送宣传标语2000余条。

3)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法治文化传播力。与大型燃气企业、攀枝花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密切配合,在公园、广场、社区、乡村、企业等进行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法治文艺小品演出、现场咨询服务、发放资料、展出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创演法治文艺小品1部;咨询服务群众4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组织培训15次,涉及700余人次;编制《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第二辑》供执法人员使用。

7.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攀办发〔202034号)等精神,实行制定主体、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和审查意见文书标准化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报备不规范不及时、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切实整改;对城市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动态调整;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8.积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重大决策程序》《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重大决策评估制度》《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规定,切实做到重大行政决策经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经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专家咨询论证。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市管理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并依托局部门网站公众参与”“局长信箱”“在线调查”“意见征集”“在线访谈专栏、局官方政务微博”“攀枝花城管政务微信公众号等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2020年,在局部门网站开展网上调查2次、意见征集2次;法律顾问审查合同等32份。                                                            

9.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强化制度建立落实。印发并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攀城管执〔2019194号)《攀枝花市城市管理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攀城管执〔2019253号)《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攀城管〔2011152号)《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完善城管执法责任制,推行城管执法案例指导。印发《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督查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等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及相关标准,加强对县(区)、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和执法行为考核监督。成立市城管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明确案审委主任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分别为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律师,确保规范、准确、有效、及时地实施行政处罚。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一是及时公开信息。印发并执行《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攀城管〔2011152号),通过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载体公开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信息。二是公示执法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城管执法工作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佩戴标识。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办执法证55人。三是公开决定信息。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执法决定作出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执法决定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公开总体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并更新城管执法总体情况。目前,在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栏,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及执法信息64条,在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协作平台上公示对企业及法人的行政许可信息80条、行政处罚信息16份。

3)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印发并执行《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攀枝花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通过文字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统一使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对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目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配备执法记录仪4台、照相机2台、摄像机2台,已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3件。

4)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明确内设机构法规科作为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4名。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制定《攀枝花市城市管理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印发《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成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攀城管执〔2019105 ),成立市城管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明确案审委主任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分别为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律师。党组书记、局长按要求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案审会、局长办公会等,对重大执法决定从执法主体、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程序等10余方面逐项进行法制审查。目前,已完成33件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其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4件。

10.加强城管执法规范建设。认真规范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流程,形成城管执法处罚案件简易程序流程图和一般程序流程图,拟定《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在进一步完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权力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结合实际,及时修订《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根据《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规定》《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城管执法局权力清单中的15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征收及地方立法中确认的25项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做到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同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攀枝花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优秀典型评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城管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制度,实行容缺受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落实政务服务下沉、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一窗办”“一网办,切实提升服务效能。20201—11月,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申请89件,办结89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办理异地绿化费事宜4件。代收市政设施赔偿费14.7万元,园林绿化赔偿费46.11万元,户外广告设施使用费93.26万元。接受咨询、安排现场查看近2030件次。

12.聚焦城管执法问题整改。根据《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的通知》等要求,市城管执法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印发城管执法不满意问题调查通知,在县(区)、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开展问卷调查,发放问卷750余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673份,解决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私搭乱建查处力度不够、执法用语存在不规范、执法人员服务意识需加强等突出问题,分管执法领导带队对全市城管执法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落实整改突出问题4项,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切实提高服务意识、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强化城管执法力度,并及时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充分运用城市管理考核手段,将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每月检查重点内容。

(二)特色亮点。

1.制定联动协调机制。市城管执法局分别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市级住建领域管理权与处罚权衔接机制有关问题的意见》(攀城管执〔2019122号)《攀枝花市建立城乡规划领域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权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攀城管执〔2020161号),在全省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我市率先制定处罚权划出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处罚权接收部门间的联动协调机制。该机制的建立,密切了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处罚部门间的配合,防止部门间推诿扯皮,构建部门工作合力,实现管理、执法更加高效。

2.省级媒体报道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微信四川建设发布刊登《攀枝花城管执法新模式全面开启》《协作联动 创新思路 攀枝花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引向深入》等工作信息。

四川城管在线刊登《攀枝花市城管执法局:治三乱树形象,迎接第五届康养产业发展论坛》《攀枝花市城管执法局:普速铁路沿线整治取得胜利》等工作信息100余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因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城管执法增加了住建、城乡规划、餐饮油烟等领域行政处罚事项,由原来的近100项增加到现在的近1000项,需要执法人员对增加事项有较高的熟悉和掌握度,目前,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已不能满足当前执法需要。

(二)执法保障不完善。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随车办案设备等执法装备欠缺,尤其是实行公车改革后,城管没有执法车辆,给执法巡查、执法办案等城管执法日常工作开展带来不利影响,严重影响执法效率,建议协调解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攀枝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工方案》等要求,执行党章、党内法规、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等。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规定,完善市城管执法局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局属单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组书记、局长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建设负主要责任,使法治建设与城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落实。将局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确保法治建设问题及时解决。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养成自觉守法意识,严格执行《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制度》《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局长办公会、电视媒体、知识竞赛等,集中学习《民法典》《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年度述法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表率示范,形成头雁效应2020年,召开党组会议32次,完成128名干部职工法治档案填报工作;细化制定《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等城市管理和执法标准。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贯彻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策部署,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坚持聚焦三大职能(管理、执法、服务)、提升两个维度(队伍建设的规范化程度、执法服务工作的群众满意度)的总体思路,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执法培训。重点加强执法人员城市管理领域、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领域等行业管理常识及执法技能培训。行业部门重点负责执法涉及行业管理方面知识培训,城管执法部门重点负责执法规范、执法技能等执法方面培训。

(二)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内部流程控制,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案卷评查、责任追究和纠错问责制。

(三)推进阳光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配备行政执法留痕、可追溯的音像记录设施设备。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和城市执法改革新划转事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实际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裁量基准。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对城管系统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

(四)持续跟进工作。随时掌握执法体制改革新情况、新任务,市城管执法局已着手调研全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城管执法部门运行情况,做到上下衔接有序,政令畅通,监管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专此报告。

 

 

                                         中共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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