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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财政局

执法主体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执法主体

 

法定行政机关:攀枝花市财政局

行政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

5.《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单位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号

监督咨询电话:0812-334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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