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攀枝花市分行关于继续实施消费贷款财政贴息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攀枝花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攀枝花市分行决定在我市继续实施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银行机构向攀枝花市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在攀枝花市内线下消费门店购置(家用)汽车、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的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具体可咨询以下银行机构服务电话。
工商银行 林经理 3999006
农业银行 徐经理 8667110
中国银行 李经理 3552016
建设银行 陈经理 8887476
交通银行 唐经理 3340392/13350559818
邮储银行 韩经理 3306877
攀枝花农商行 刘经理 13908141543
天府银行 刘经理 15983579105
四川银行 范经理 3601999
攀枝花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攀枝花市分行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