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9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现将攀枝花市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8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205万元),予以公告。
一、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205万元)
(一)资金分配情况
1.仁和区3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9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省级资金279万元。
2.米易县67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7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省级资金6700万元(含支持凉山州自发搬迁新增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资金6227万元)。
3.盐边县23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省级资金2226万元(含支持凉山州自发搬迁新增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资金1739万元)。
(二)资金用途
按照资金、任务、权力、责任“ 四到县” 要求,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100万元)
(一)资金分配情况
市金沙国有林场100万元。
(二)资金用途
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三、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40万元)
(一)资金分配情况
1.仁和区80万元;
2.米易县80万元;
3.盐边县80万元。
(二)资金用途
按照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要求,结合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精准使用资金。
攀枝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攀枝花市林业局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