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9年度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3-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现将攀枝花市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5.19万元(第一批),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仁和区421.28万元,米易县397.78万元,盐边县469.03万元;市本级217.1万元(其中:市扶贫开发局112.1万元、市农林科学院60万元、市电视台45万元)。
二、资金用途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办法》(川财农〔2016〕166号)、《攀枝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攀财农〔2017〕62号)的有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攀枝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