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 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我省范围内继续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截止日期另行通知。暂停征收后,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保障水利发展方面的支出。
四川省财政厅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