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3-09-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会计人员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我市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持有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主要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等。
(二)企业会计人员:主要学习企业财务管理、会计信息分析利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及相关问题解读、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等。
三、培训方式:采取网上培训、网上考试或集中培训、集中考试两种方式,学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培训方式。
四、培训时间:2013年12月31日前
五、培训收费:培训费80元/人,教材按实收取。
六、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18日(不含休息日)。
七、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一)会计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攀枝花市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电子表格在http://czj.panzhihua.gov.cn/下载)及电子文档报名。
(二)报名地点:市财政局303室或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八、继续教育系统记载管理
(一)根据财政部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持证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将在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记载,不再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予以登记。
(二)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在培训考核后,可在“攀枝花财政网”上进行查询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者需登录“四川财政会计网”,点击“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后,按提示完成继续教育申请即实现系统记载。考核未合格者需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按上述操作进行。
(三)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在网上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后,按上述操作进行继续教育申请,并持网上打印的2013年《继续教育证明单》和《四川省继续教育登记申请表》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系统记载确认。
联系电话:3333671
攀枝花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