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更新调整“双公示”信息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8-07-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发展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更新调整“双公示”信息标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优化数据归集公示机制,现将更新调整后的“双公示”信息归集公示标准发给你们,请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和更新调整后的标准内容,切实做好“双公示”数据归集、公示和报送工作。
更新后的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号)相关标准将不再实施。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与外资科 雷林 联系电话 3335140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更新调整“双公示”信息标准的通知
攀枝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代章)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