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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1-11-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第一章“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攀枝花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突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积极落实新一轮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民生,努力推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促就业,扩大社保覆盖面和提高待遇保稳定,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增活力,稳慎做好分配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建和谐,健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强服务,全力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为全市经济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十二五”就业事业发展目标是:

  ——积极做好就业工作。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新增就业5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到“十二五”期末,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达5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达2.5万人次,在岗农民工培训达5万人次,劳动预备制培训达1千人次,创业培训达1.5万人次。

  ——加快推进攀枝花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尽快形成区域人才小高地和产业人才大集群的人才队伍新格局。到“十二五”期末,高技能人才培养达5千人。

  ——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信息工作体系,实现就业服务管理的信息化;加快实现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标准。

  ——强化第二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五”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目标是:

  ——养老保险: “十二五”期末,城镇企业职工参保缴费人数达到26万人、基金年征缴收入280000万元。

  ——医疗保险:“十二五”期末,力争全市参保人数达59万,基金征缴率达98%,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失业保险: “十二五”期末,参保人数达到18.5万人,基金年征缴收入1亿元。

  ——工伤保险:“十二五”期末,参保人数达到20万人,基金年征缴收入8000万元。

  ——生育保险:“十二五”期末,参保人数达到20万人,基金年征缴收入3000万元;参保缴费率和征缴率保持在90%以上。

  “十二五”和谐劳动保障关系目标是:

  ——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办案能力,使各种案件办理逐步达到公正、廉明、高效;积极化解矛盾,把各种劳动关系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办理案件,调整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好社会稳定。

  ——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继续加强工资分配宏观指导;有效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成果。

  ——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和“充分就业”两项重要职能,按照“信息畅通、主动应对、提前介入、及时处理”四项原则,依法推进维稳、综治、信访工作。

  “十二五”劳动保障能力建设发展目标是:

  ——信息工程: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体要求,围绕攀枝花市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以实现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手段现代化、服务精细化为目标,以“一网二合三消除”为手段,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全面、服务及时的一体化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为用人单位和全体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一网二合三消除”的内涵是:一网就是指要以一个金保工程业务专网联动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基层劳动保障站(所)和协作单位(两定机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鉴定机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的全部劳动保障业务办理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业务、人群、功能、网络的全覆盖;“二合”就是指要实现两个融合,一是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与信息化应用的融合,二是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社会保险信息化、劳动监察网络化、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之间的融合;“三消除”一是消除各自为阵,改变劳动保障各个部门之间业务信息互相闭塞、互不联动的局面;二是消除信息孤岛,实现全市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业、社保、医保、监察、仲裁)、纵向(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有条件的行政村)所有用户之间的在安全认证体系下和授权管理体系下的劳动保障信息互通;三是指消除数据分散,建设覆盖城乡居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唯一的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基础数据库,并实现动态运行管理。

  —— “两网化”建设:抓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两网化”试点,建设和完善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指挥便捷化、监管一体化的服务格局,形成横向倒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覆盖、无缝隙、全动态的长效监管机制。使两网化覆盖率在全市达到98%以上。

  ——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号)等文件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十二五”期末,在18个社区、11个行政村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率达100%,公共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到100%;逐步形成机构健全统一、功能定位准确、工作职责明确、业务流程规范、窗口服务优质、基础保障有力的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十二五”妇女儿童纲要发展目标是:

  认真做好下一个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完成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目标,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十二五”发展攀枝花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主要对策

  第三节 突出就业重点,扩大就业保民生

  一、落实完善各项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一是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努力将经济增长的过程变为就业同步增长的过程。二是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不断强化政府职责,坚持推进结构升级和扶持就业创业相协调,加强就业政策与货币、财政、产业政策的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全方位促进就业的作用。三是调整完善就业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适应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需要的就业政策体系;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增加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形成财政预算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制度化;全力推进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构建就业实名制度、空岗申报制度、用工备案制度、失业监控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促进就业工作制度化建设。四是针对高校毕业生、灾区群众、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被征地农民等五类重点群体,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强化就业援助。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拓宽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对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实行托底安置,逐步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二、创建创业型城市,带动全民充分就业。

  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全面推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创业促就业的财税、金融、工商、场地等政策落实力度,为劳动者创业创造好的政策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攀枝花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的作用,强化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措施,提高创业成功率。三是打造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创业品牌。向全社会征集适合下岗失业人员从事有市场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创业项目,开展好促就业成功项目展示及推介活动,结合实际,打造具有特色的创业品牌项目。四是广泛宣传,掀起全民创业活动高潮,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三、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步伐,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注重市场机制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身份分割和地区分割。依照《就业促进法》要求,推动劳动力市场尽快向人力资源市场的转型,建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攀枝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强化服务手段,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基础平台。二是继续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建设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制度配套、服务高效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不断完善。三是完善劳动代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改进劳动代理服务方式,完善劳动代理服务手段,逐步将劳动代理服务工作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在做好劳动代理服务的基础上,探索劳务派遣工作新模式。四是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制度和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就业管理和失业管理,探索城乡一体就业统计制度。

  四、加快城乡统筹就业步伐,不断改善城乡就业环境。按照小康社会建设要求,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全面推行城乡统筹就业,取消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实施城乡劳动者统一就业政策,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加强管理和引导,促进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健全规范农村就业服务制度,搭建农村就业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建立农民进城就业援助

  五、实施就业援助,推进“就业惠民”行动。一是明确帮扶重点,确定帮扶对象,要在普遍解决好“4045”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夫妻双方失业、一户两代人失业、单亲抚养子女失业人员这三类就业困难家庭身上,摸清底数,确定帮扶目标。二是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通过签定帮扶协议,使有就业愿望及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对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困难对象实施托底安置,确保消除当年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目标。三是积极探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和使用办法,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的办法,取到企业和用人单位扩大吸纳失业人员的作用。四是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大中专毕业生援助活动”、“送技能下乡,送岗位上门”等各项就业专项活动,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五是组织实施“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与就业援助相结合,制定并落实奖励措施,通过购买服务成果等手段鼓励街道、社区充分拓展社区服务项目,挖掘社区就业岗位,帮助失业人员就业。

  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培训促就业工作。一是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二是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抓好农民工培训,全力推进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夯实创业促就业活动基础。三是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继续抓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规范发展,大规模培养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四是积极推动技工学校改革发展,完善从城市到乡镇、社区和行政村的职业培训服务网络。五是全面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深入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导航计划”,强化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积极搞好鉴定工作。五是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和就业导向,合理确定培训专业(工种)。通过扎实的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机会更加均等、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环境更加宽松、就业岗位更加稳定。

  七、加强农民工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促进“进城务工青年留城”。完善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政策措施,强化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立“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中心”,为其提供就业咨询等公益服务;对表现优异的进城务工青年进行激励,加强在素质提升、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扶助,促进他们留城生活、安居乐业。

  第四节 突出社会保障重点,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一、积极探索完善,规范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一是重点做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统收统支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清理完善各项社保政策,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要求,实现与省级统筹的平稳衔接。四是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的经办管理,进一步优化全市社会保险资源。

  二、加快推进,建立统筹城乡养老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管理工作,建立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搞好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的各项衔接工作,确保省级统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在我市农村尽早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解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问题。三是积极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无缝衔接,促进参保人员的合理流动。四是加大企业年金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提高退休人员老年生活水平。

  三、推进医保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服务质量。一是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提高城镇职工中特殊群体、困难群体的住院报销比例,并逐步提高城镇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逐步提高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二是抓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工作。建立对城镇职工医保(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镇居民医保等不同制度之间的关系转移和待遇衔接,完善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间流动的缴费年限认定和转换办法,建立合理的险种转换机制和相应转换渠道。三是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适用于全市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将分属几个部门管理的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各项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平台,切实解决当前多头管理、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以及各级财政重复补贴等问题。四是切实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完善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机制,探索解决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有效制约不合理医疗服务价格。五是着力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各级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六是加强对引进人才等鼓励对象的医疗保障和服务。

  四、完善政策,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为扩大就业提供保障。以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重点,继续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运用失业保险政策稳定就业和减少失业,努力探索失业保险金在促进就业上的新办法,真正发挥失业保险的“双重”保障功能;逐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失业保险工作的扶持力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二是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起预防工伤事故的有效机制。三是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费用结算办法。

  五、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运行。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现场监督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坚持举报案件查处制度,严格执行要情报告制度。

  第五节 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着力开展维权行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开展劳动者维权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提高劳动者自我维权能力。二是大力开展劳动保障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坚决查处非法用工行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

  二、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发挥稳定社会的职能。一是全面加强劳动仲裁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公正、公开、高效、廉洁的审理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并严格把好案件受理关、查清事实关、适用法律关、审理程序关,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和高效。二是强化调解,努力构建劳动争议预防体系。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的进程,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建立完善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把基层平台作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延伸;加强民主协商,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劳动关系协调和处理中的作用。积极推动“仲企共建”项目,主要通过双方的共建活动,进一步促进仲企、劳资共融,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和企业调解组织在劳动争议纠纷处理上的作用,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四、加强劳动保障信访、维稳、综治和应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信访、维稳、综治和应急处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工作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涉稳形势的综合研判、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稳控工作,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以稳定的环境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大发展。

  第六节 以信息工程建设为抓手,推进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一、完善信息系统,提高服务水平。继续优化现有信息工程业务应用软件,弥补软件开发设计上的不足,并嵌入前台工作人员效能考核系统,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并根据业务需要完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异地医疗保险结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劳动保障—银行交易结算、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市级集中、OA、12333应用软件与劳动保障业务软件的定制接口开发等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测试、应用。尝试在医疗保险业务系统中嵌入医院、参保人诚信管理、药品库存变化、价格监督、DRG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功能。

  完善金保工程网络系统建设,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最新技术手段,提供丰富、灵活的网络接入服务,拓展网络覆盖领域,深化网络应用范围,推动劳动保障各业务窗口向基层、网上、电话、移动终端的延伸,实现劳动保障业务服务大厅向小厅的变革,提高劳动保障的服务能力。

  二、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促进数据融合与增值。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为龙头,确定符合社保、医保、就业、监察、仲裁、职业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共享的指标体系,通过用人单位申报数据、社区入户调查等方式采集全市所有劳动年龄范围内人员基础信息,并以现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数据作为有效补充,形成全市人力资源基础数据库,并建立一套社保、医保、就业、劳动监察、两定机构、职业教育、内部办公(OA)等各业务系统精密耦合的、高度一体化的劳动保障业务系统,同时拓宽业务领域,以推广社保卡应用、深化建设宏观决策体系等多种手段加强金保系统与银行、公安、卫生、药监、财政、民政、地理信息、教育、工商等各部门横向联系,拓宽业务领域和数据应用范围,推动部门数据融合,形成全市最大的基础数据库系统,最终促进城市数据交换中心的形成,促进数据增值,使广大劳动者享受到数字化城市所带来的便利。

  三、加快基层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统一开发平台业务应用软件。合理确定就业和社会保险基层服务平台的功能及业务范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增强基层平台设备配置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系统操作水平,实现在就业和社会保险基层服务平台上的业务查询(自助查询)、业务公告、业务办理等便民服务。完善全市金保工程城域网建设。逐步将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延伸到所有街道、乡镇,并根据新农保建设的要求逐步延伸到有条件的行政村。按照区县财政预算负责的原则解决网络租费长效保障机制问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发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业务办理平台。同时,开发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应用软件和基层服务平台业务应用软件,功能覆盖劳动合同备案、就业与失业管理、失业预警、职业介绍与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就业援助、政策性补贴经办、小额担保贷款、居民医保参保、养老保险社区生存验证、劳动监察等基层平台全流程业务。

  四、推进“两个系统”建设,提升劳动保障执法能力。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系统和劳动争议仲裁信息处理系统。依靠与人力资源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信息以及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库、公共就业服务业务数据库的联动关系,实现对劳动保障监察对象的网格化服务和劳动争议仲裁的电子化管理,不断提升劳动保障执法能力。

  五、完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发挥金保工程的服务作用。力争在2011年前完成所有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并构建完整的用卡环境;提高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和话务量,方便用人单位和服务对象,减轻经办机构前台办事压力;完善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开通网上查询、网上申报、网上职介等服务。在巩固和完善已有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上的应用。建成覆盖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电子影像档案系统,实现在各个部门间的无纸化办公和业务办理——档案电子管理一体化运行,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精确性,方便基层部门、用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六、建立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体系,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管理作用。在基金监管体系建设上,主要采取多种方式实现社保基金的实时、动态监控。一是建立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和基金财务交换库系统,加强基金数据采集;二是加强分析监控,通过业务系统嵌入业务分析功能,实时动态监测分析业务数据;三是加强业务管理,系统做好经办支持的同时,提供业务过程记录,实现业务追溯,并进一步实现业务量统计、内控稽核、绩效考核。在宏观决策体系建设上,开发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险统计分析软件,实现指标类数据统计依靠系统数据生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数据挖掘、数据抽取、数据分析、数据展现等手段实现决策分析支持,形成攀枝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指挥调度中心雏形。

  第三章 “十二五”规划的组织保障措施

  为顺利推进我市医疗保险“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必须加强组织实施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实施机制,并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必须加强思想作风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第七节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卫生、民政、药监、物价、教育、工会、共青团、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推进“十二五”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同时,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面向社会,面向大众,加强宣传,形成合力。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健康发展,仅靠劳动保障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得到各部门、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局面,才能保证“十二五”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第八节 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事业全面发展

  一、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规划任务的完成。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规划顺利实现。要突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通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政务公开相结合、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切实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到位,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了从严治党目的,保障规划顺利实现。

  第九节 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要进一步完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团队;要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增强队伍整体活力和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使劳动保障队伍成为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坚强之师,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可靠保证。同时,还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政策调研、劳动能力鉴定、统计、科研等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劳动保障大事业,为实现倾力打造“四个攀枝花”做出积极贡献。

审核: 孔庆喜   责任编辑: 许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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