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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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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钒钛高新区管理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3-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钒钛高新区党工委:

  你单位《关于调整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请示》(攀钒钛党〔2021〕115号)收悉。经2021年市委编委第3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十一届第9次常委会会议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机构调整

  将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攀枝花市攀西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共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钒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县级,党工委与管委会合署办公。不再保留中共攀枝花钒钛新城工作委员会、攀枝花钒钛新城管理委员会。

  二、关于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

  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

  (二)负责钒钛高新区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对外宣传、群团等工作。负责钒钛高新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人才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订钒钛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钒钛高新区的规划编制、实施等工作。

  (四)负责拟订钒钛高新区产业发展、对外开放、经济合作的政策。负责钒钛高新区统计、经济运行、投资促进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事项以及园区入驻企业(项目)的协调服务。

  (五)负责钒钛高新区的开发建设。负责钒钛高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工作的协调。负责管理区域内社会事业的建设和管理。

  (六)受市政府委托,在管理区域内行使相关行政管理职

  能。承担权限范围内行政执法工作。

  (七)履行钒钛高新区的财政管理,负责财政金融政策落实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推进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相关乡镇和村(社区)及村民(居民)小组。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关于内设机构

  钒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和管委会重大活动的统筹协调。负责综合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会务、接待、绩效考核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党政信息、党务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党群工作部(统战部)。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负责绩效分配工作。承担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负责拟订钒钛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钒钛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及其他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钒钛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或转报投资项目,负责钒钛高新区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含科技项目)的包装、申报、协调和促进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牵头推进特色国家高新区和高新区智库建设。负责对经济形势、产业发展、重点课题、重大事项、重点任务进行研究、谋划和推动,推进改革创新发展等工作。负责协调实施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监测、分析钒钛高新区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负责落实工业经济、新经济、商贸服务业考核和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水、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服务企业发展。负责钒钛高新区产业合理布局,推进产业特色、成链、集群发展。负责推进企业技改、军民融合、工业信息化和进出口贸易等工作。负责实施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业指导。

  (四)经济合作局(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拟订钒钛高新区对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方案和政策。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负责钒钛高新区拟引进项目的信息跟踪、研判论证、协商洽谈,建立项目信息库。负责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和国内外(台港澳)经济技术合作,促进项目落地、监管项目履约、落实优惠政策。负责落实经济合作、投资促进考核和统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钒钛高新区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负责钒钛高新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受理、审批市政府授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五)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参与拟订钒钛高新区发展空间战略规划、控制性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区域内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以及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钒钛高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住房保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钒钛高新区基础设施项目、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钒钛高新区建筑业、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钒钛高新区房地产和物业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钒钛高新区土地利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编制钒钛高新区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资金计划。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协助钒钛高新区土地收储工作。负责钒钛高新区防洪排涝、协调水利相关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管理、海事等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普通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承担权限范围内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对团马立、安宁、迤资 3 个片区安全生产实行一体化监管。负责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事件的抢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钒钛高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域内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接转市“12345”“12319”“12350”服务热线并牵头办理区域群众诉求。

  (七)社会管理局。负责管理区域内相关社会事务管理和社会事业建设等工作。负责信访、综治、司法、维稳、市域治理等工作。负责水利、林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医保、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文化、教育、民政、老龄、卫生健康、红十字会、慈善事业、残疾人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文旅、康养等工作。

  设立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负责钒钛高新区财政收支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税收、非税收入征管和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钒钛高新区金库运行,组织国库集中支付。负责政府采购、财政评审、财政监督和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财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对管理的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园区投融资管理工作。指导金江镇财政管理工作。

  四、关于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钒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行政编制45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9名(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由市领导兼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1名(正县级),党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管委会副主任5名(不含兼职)。科级领导职数28名(含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委员会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实配不超过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机关后勤事业编制)4名。

  五、关于所属事业单位

  整合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投资促进中心、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钒钛新城)投资服务中心(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钒钛新城)统计中心、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钒钛新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4家事业单位,调整设立为:“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中心”“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创新服务中心(挂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牌子)”“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5个事业单位。

  (一)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为钒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钒钛高新区投资促进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党政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职按正科级干部管理)。

  (二)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中心。为钒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钒钛高新区范围内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有关数据统计的具体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8名,党政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职按正科级干部管理)。

  (三)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为钒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钒钛高新区国库集中支付及财政账户核算等工作。核定事业编制7名,党政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职按正科级干部管理)。

  (四)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创新服务中心(挂“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牌子)。为钒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钒钛高新区创业创新涉及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8名,党政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职按正科级干部管理)。

  (五)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钒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政务中心进驻单位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后勤保障以及咨询引导、帮办代办等工作。承担政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承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宣传推广、考核评价指标提升、日常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配合办理对进驻窗口和人员的投诉举报。配合做好进驻事项的便民化改革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托管乡镇政务服务的业务指导。核定事业编制7名,党政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职按正科级干部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花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人员划入重新组建的钒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新调整设立的5家事业单位人员由钒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从原市花城新区投资促进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划转。

  (二)调整后,钒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超出核定领导职数的领导干部及超编人员,给予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消化解决。

  (三)钒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新核定的行政编制、参公事业编制和事业编制,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此复。

                                                                                                              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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