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十四项整改任务)
来源:钒钛高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4-05-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照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6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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