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11-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公安局
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0号
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押钞车占道送钞的建议》(第7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五十四小学至华山天桥路段道路实际状况,公安交警部门与银监部门多次召集在华山天桥附近的建行、工行、中行、农商行安保部门和营业网点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议,商讨规范运押钞车占道送钞相关事宜,在确保接送钞安全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四家银行的押钞车每天分四批次接送钞,杜绝集中接送钞的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押钞车占用道路的空间。
二、加强押钞人员和接钞人员的衔接配合,缩短押钞车的占道时间,最大限度的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三、在日常管理中,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提高快速发现、处置突发交通警情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缓交通拥堵。
四、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优化路口的渠化和信号灯配时,最大限度的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