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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2-04-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综合科

  负责拟定人民防空(民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全局性、综合性政策的调查研究,起草人民防空(民防)综合性文件,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督查;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政务协调,承担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政务信息、效绩管理、信访、保密、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和后勤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812-3332149

  (二)指挥通信宣传科(民防应急科)

  负责拟订人民防空(民防)组织指挥、人口疏散、专业队伍、宣传教育、通信警报及应急救援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接受安置计划和战时人口疏散基地建设(发展)规划;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组织实施灯火管制及人口疏散隐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平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灾救灾和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并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民防)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计划,普及公民防护基本知识和技能,开展避难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市专业队伍建设和战术技术训练;指导人民防空(民防)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人员训练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备、调用。

   联系电话:0812-3351261

   (三)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编制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设、平战结合发展规划;负责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的审核工作;负责贯彻人防工程的战术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民防)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承办拆除、报废人防工程和防空警报设施的审核工作;负责修建人民防空(民防)指挥工程、公共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以及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民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规划的情况;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人民防空(民防)工程普查和消防、防汛、防毁等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指导人防(民防)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专用防护设备的技术管理;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行政执法等工作。

   联系电话:0812-3339129

  (四)财务物资科

  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民防)财务建设规划,拟订财务、统计管理办法;编制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经费预决算方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承办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使用和会计审核工作,负责人防(民防)国有资产管理和人防(民防)专用设备、设施、器材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平战结合收入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管理并对建设项目实施财务跟踪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战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物资供应和其它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812-333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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