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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国资委系统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11-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委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围绕市国资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推动监管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浓厚的法治国企文化氛围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以深化委系统各级党组织的依法执政、委机关依法监管、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有效治理为主线,着力解决法治建设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宣传教育实效不高等突出矛盾问题,着力回应基层群众新期待,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探索紧贴国资系统实际的法治建设工作路径和模式,推动依法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加快形成比较完备的监管企业依法治理体系,为推动监管企业优化重组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攀枝花构建“三个圈层”发展战略贡献国资国企更大力量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委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全局

(一)分层分类开展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度委系统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解读、深入细致地进行学习,切实增强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

(二)抓好法治理论研究。围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实践性、应用性和前瞻性,深入组织开展法治实践和理论课题调研,建立法治建设“理论+实践”课题研究,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法治国企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企业建设,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提供法治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持。

二、大力推进法治攀枝花建设规划、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2021-2025年)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国资监管职能

(一)坚持规划引领。全面对接《法治攀枝花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攀枝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和《攀枝花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紧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实际和中心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法治攀枝花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并贯穿于委系统“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工作始终,通过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法治攀枝花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规划和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任务、措施上来,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助力法治攀枝花建设。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围绕2020年机构改革国资监管机构新的职能职责和定位,按照以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要求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以及新的国资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放得下、接得住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2021年上半年完成《攀枝花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修订完善工作,力争进一步取消、授权、下放部分职能,为监管企业赋能,充分发挥和调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市国资委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治企。

三、持续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监管企业依法治理实效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保障文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文件质量。在对存量文档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暂行)》《反垄断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攀枝花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对增量文件上严把审核关,坚持“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由负责起草科室首先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然后产权与法规科再将公平竞争性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条件,凡是未通过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予合法性审查。在合法性审查通过后,由负责合法性审查的产权与法规科进行登记,建立电脑台账,同时打印存档备查,规范台账管理,以便清理和查询。

(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定期对已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各类政策、文件进行分类清理,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将最新的政策、制度进行整理形成制度汇编,一方面始终保持国资国企改革政策的有效性、系统性、延续性,另一方面也为干部职工业务学习、政策查询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便利的政策服务保障。

(三)强化企业审计监督,提升依法治企工作水平。加大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不断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同时按照内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攀国资发〔2021〕10号)的执行,特别是要在内审队伍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整改、成果运用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依法治企整体水平。

四、加强党对国资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依法决策

(一)以“三个清单”强化法治建设责任管理。制定(修订)下发《攀枝花市国资委及监管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攀枝花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2021版)和《攀枝花市国资委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2021年度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普法责任)清单》,通过“三个清单”管理,进一步强化相关主体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权、责落实,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督。

(二)实现党的领导全面入章。在市属国有企业二级全资公司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党组织前置研究,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等清理规范的基础上,重点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对三级及以下公司开展党建入章、党组织前置研究,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等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实现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攀枝花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强化法律顾问参与决策,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聘用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进行审核把关,切实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完善市国资机关及监管企业决策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督促各监管企业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列席重要经营管理活动,企业董事会决策应当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加强对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逐步试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各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法律工作机制

五、集中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着力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高的突出问题

(一)严格学法述法用法等各项制度落实。委系统各级党组织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把全面依法治市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好工作部署。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完善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员工和单位职工学法培训有制度、有计划、有考核、有台账,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参训率达80%以上。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开展“四史”教育和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紧扣省委对攀枝花“3+2”新定位新要求和市委“三个圈层”发展战略,聚焦“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建设,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集中宣传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宣传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核心的国资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以及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大力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财税、金融、投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保护、“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凡是新提拔使用的委机关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都应作为新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宣誓。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当全面依法治市的示范者和引领者。

(二)突出问题导向,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国资国企发展工作实效。利用一年时间,通过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强化普法责任体系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强化督责考核等措施,着力解决个别监管企业重业务轻法治、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学法用法自觉性不强、普法内容不精准不具体、普法工作尚未完全覆盖基层一线、普法工作不能完全满足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企业法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普法方式和手段较为传统单一、成效不够明显、普法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法律工作为生产经营管理保驾护航和服务企业中心任务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问题。实现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企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系统深入、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国资委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升、监管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全员法治意识和合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法治国企建设氛围更加浓厚目标。

(三)积极谋划编制“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迎接市人大司法监察委员会对委系统“七五”普法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专题调研,全面呈现委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色和成果;提前谋划并按期完成《攀枝花市国资委“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并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同步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为委系统“八五”普法开新局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保障

(一)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主动公开,改进依申请公开。加强国资委网络办公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政策发布、国资监管、国企动态、改革信息的公开。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督、财务监督、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来自公众及新闻舆论对国资监管的社会监督。

(二)以法律服务活动开展丰富法治建设工作载体,提升法律进企业服务水平。在总结去年成功召开首届法律服务进企业集中“会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的类型和新特点,继续在全市国资系统开展以“把准脉、开良方、解疑难、助发展”为主题的第二届法律服务进企业集中“会诊”活动,帮助监管企业提升防范和化解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类法律风险的能力,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三)以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突出法治建设鲜明导向,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完善法治国企与企业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机制,注重成果运用,依据新修订下发的《攀枝花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攀枝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21年度依法治企保障性目标考核细则》,继续将考核情况作为委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完成对各监管企业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酬切实挂钩,同时,将市委依法治市办下达给我委的法治建设2021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委系统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中心工作进行分解下达到各监管企业,并督促监管企业抓好工作落实。

(四)抓好法治队伍建设。完善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和企业领导班子及员工法治培训制度,将法治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年内计划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开展2场法治专题培训。同时,积极选送委系统优秀法律事务工作者参加由上级组织的各类法律业务培训。完善干部法治档案制度,将法治素养和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干部职工考核、评优、培养、选任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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