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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攀枝花市国资委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6-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八五普法全面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委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围绕服务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实施,着力提高国资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夯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法治保障基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分层分类开展学习。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系统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计划,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强化宣传学习实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机关,引导市国资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持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 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按期研究制定完成《攀枝花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于20224月底同步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为委系统八五普法开新局奠定坚实的基础。组织委系统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宣传财税、金融、投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与服务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岗敬业意识,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宣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筑牢国企的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全市项目攻坚突破年部署,结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在总结前两届法律服务进企业集中会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紧密贴合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的需求,继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持续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主题活动,帮助监管企业提升防范和化解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类法律风险的能力,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持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国资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常态化。

三、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五)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将法治建设同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修订)下发《攀枝花市国资委及监管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一步强化相关主体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权、责落实,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督,切实把依法监管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我委各项具体工作中。

(六)严格落实学法述法用法等各项制度。委系统各级党组织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把全面依法治市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完善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制定《攀枝花市国资委机关2022年度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年度学法内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员工和单位职工学法培训有制度、有计划、有考核、有台账,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参训率达80%以上。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七)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全面梳理监管职能,理清目前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责和法律依据,抓紧指导监督和审核把关国资监管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改革发展方向、不适应监管要求的文件,对现行监管文件中有重合或冲突的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和修订,明确监管的范围、程度和方式。优化国资监管运行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攀枝花市属国有企业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八)规范行权履职方式。按照以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要求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以及新的国资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动态修订完善《攀枝花市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2022版)》,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为监管企业赋能,充分发挥和调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市国资委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治企。

(九)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保障文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文件质量。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暂行)》《反垄断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攀枝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攀枝花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对增量文件上严把审核关,坚持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由负责起草科室首先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由产权与法规科建立台账。

(十)规范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攀枝花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强化法律顾问参与决策, 制定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聘用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进行审核把关,切实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完善市国资机关及监管企业决策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督促各监管企业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列席重要经营管理活动,企业董事会决策应当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加强对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法律工作机制。

(十一)依法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重组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国资国企改革重组工作深度融合,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实施重组工作,把促进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依法治企的重要落脚点,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五、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保障

(十二)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主动公开,改进依申请公开。加强国资委网络办公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政策发布、国资监管、国企动态、改革信息的公开。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督、财务监督、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来自公众及媒体对国资监管的社会监督。

(十三)强化考核评价。完善法治国企与企业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机制,注重成果运用,根据《攀枝花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攀枝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21年度依法治企保障性目标考核细则》,完成对各监管企业2021年度依法治企工作考核,继续将依法治理情况作为委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酬切实挂钩。同时,将市委依法治市办下达给我委的法治建设2022年度目标任务和委系统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中心工作进行分解下达到各监管企业,并督促监管企业抓好工作落实。

(十四)抓好法治队伍建设。完善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和企业领导班子及员工法治培训制度,将法治培训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年内计划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开展2场法治专题培训。同时,积极选送委系统优秀法律事务工作者参加由上级组织的各类法律业务培训。完善干部法治档案制度,将法治素养和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干部职工考核、评优、培养、选任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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