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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确保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指导和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纠纷调处,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4、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的财务监督和财务管理。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6、根据市政府授权,承担所监管的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改企工作。
  7、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协调解决企业改革改组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协调解决市属国有改制企业遗留问题,配合辖区政府处理好市属国有改制企业信访和维稳工作。
  8、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根据市委授权负责其他部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等管理工作。
  9、按照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授权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0、承担所监管企业信访、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1、根据授权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协调中央、省在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2、承办省国资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区驱动”“四个加快建设”发展战略,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基调,积极应对各种新挑战,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切实提升国资国企发展水平,到2016年底,国资监管企业实现资产总额280.8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025万元,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580万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0.16%。
1、深化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是推动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以完善市国投集团、建设集团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为切入点,积极推进董事会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作,健全完善了监事会机构设置及人员派驻机制,实现了国投集团和建设集团监事会的全面派驻。二是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了《全面深化攀枝花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出台《攀枝花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和《攀枝花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加强工资总体水平控制,严格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促进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三是推动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制度制定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培养、管理制度,不断拓宽企业选人用人渠道。
2、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
一是积极支持市属国企借助“新三板”平台进军全国性资本市场,完成了市水务集团新三板挂牌上市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二是对接开放战略推进转型升级抢抓发展机遇,坚持以开放理念推动转型发展,积极重构国企盈利模式和发展模式。如市国投集团与国开行合作,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成为全市棚户区改造三期承接主体;与攀钢集团合作,加快推动康养产业、钒钛产业2支基金组建;与阿里巴巴合作,谋划布局互联网金融;与成都卫通合作,积极介入汽车后服务市场等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引入社会资本推进转型升级。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稳步推进项目试点,市属国企与央企合作项目——攀枝花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已通过环保、安全、消防、防雷等关键性专项验收,整体竣工验收正在抓紧推进。兴攀产业基金10亿元资金全部募集到位。市国投集团下属金源创投公司与成都基石资本、众信资产合作成立了金信石基金管理公司,金宇投资公司引入民营资本成立了金恒金融仓储公司。市水务集团与市花城投资公司、市第三高级中学共同投资建设攀枝花三中花城(国际)学校,打造攀枝花教育新高地,与四川龙劲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参与我省自来水及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试点推进员工持股,制定完成《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高管、核心骨干和员工持股的有效形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履责担当实现新作为
一是强化了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责任担当。市国投集团全年为全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6亿元,提供融资担保11亿元,为“红名单”重点骨干企业发放应急转贷资金3.37亿元,发放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期16.9亿元,完成重点项目投资8.32亿元。市建设集团充分发挥企业优势,积极在BLT(拨改租)项目、PPP项目、工程施工、代建、投融资等方面开展经营,先后完成了中国攀枝花三线建设博物馆、花城大道老黑地至龙塘沟及连接线道路等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了金沙江三堆子大桥新建工程、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建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市水务集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快配套给水管网建设,充分利用城市管网联通互供优势,提供强力供水保障;深化共产党员服务队建设,积极应对9·19强降雨灾害影响,与相关部门通力配合,提前37天恢复仁和污水处理生产运行,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国企责任和担当。三是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化解。稳步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供一业”摸底调研,探索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我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目前,纳入移交试点范围的5户企业已全部完成供水供电移交框架协议的签订;攀煤率先与西区政府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框架协议。攀钢、十九冶供水、供电改造预算已通过国务院国资委评审,攀煤“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首批资金7.25亿元已预拨我市。推动市园林建设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全力做好了市建二公司、市建设工程公司社会管理职能和非经营性资产移交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市国资委机构编制1个,内设科室 11个,另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办公室设在我委。
市国资委编制为行政28人,工勤5人,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0人,其中公务员26人,机关工勤1人,编制内聘用人员3人。年末固定资产1293263.87元,车辆4台(车改后保留1台工作用车,其余3台待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批复后下账)。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657.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62万元,占总收入的92.84%;其他收入47.08万元,占总收入的7.16%。。
2016年支出合计65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05万元,占总支出的87.69%,项目支出80.91万元,占总支出的12.3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国资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63.3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16万元,增长2.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2万元,下降0.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1万元,占1.25%;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0.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0万元,占10.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8.06万元,占80.82%;住房保障支出42.76万元,占6.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8.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1001(儿童福利)2016年决算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1507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465.28元,完成预算100%。
21507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3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4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国资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6.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5.26万元、津贴补贴246.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24万元、退休费10.20万元、生活补助9.03万元、住房公积金42.7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
  公用经费7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16万元、印刷费0.66万元、水费0.41万元、电费3.32万元、邮电费11.97万元、物业管理费1.58万元、差旅费2.89万元、维修(护)费1.85万元、会议费1.34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83万元、工会经费2.83万元、福利费15.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2万元,完成预算97.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预算9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93.9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83万元,下降26.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4万元,下降35.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1万元,增长64.89%,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全面铺开,我市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列,省里检查、督导工作加强,各地市州及相关企业前来考察学习的人数增加,因而增加了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7万元,占7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5万元,占20.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7万元。主要用于川投化工转让、危废处置、“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棚户区改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信访维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8人,共计支出1.5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攀昆大厦来攀洽谈招商工作(0.28万元)、省地质灾害第6巡视组检查工作(0.17万元)、省国资委到攀调研深化改革及“三供一业”工作(0.16万元)、西南联交所到攀接洽工作(0.10万元)、省国资委来攀调研国企改革转型工作(0.16万元)、中城建公司来攀考察“三供一业”工作(0.09万元)、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来攀检查“三供一业”工作推动情况(0.17万元)、成都中城物业公司学习考察物业移交工作(0.11万元)、省国资委检查国企改革推动情况(0.18万元)、成都中新公司来攀学习考察“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0.1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国资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47万元,比2015年减少9.25万元,下降10.5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国资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国资委公有车辆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车改后只保留了1辆公务用车,其余3辆已交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待批复文件下来后下账)。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18万元,覆盖率达到5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企改革办拨款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299:指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2060402:指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99:指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080504: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8.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福利2081001:指儿童福利。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701:指行政运行。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702: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799:指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住房公积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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