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攀枝花市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1-01-06 来源:市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攀枝花市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多方调研,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和要求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与完善制度建设体系,适应攀枝花市发展”问题
截止2020年6月,我市共有34家公职律师单位,63名公职律师,23家律师事务所,255名专(兼)职律师,共担任政企法律顾问503家,免费为全市村(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我市严格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引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制定全过程,积极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研讨事宜。今年以来,我市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攀枝花规范活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实施方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顾问和政府特聘专家管理办法》等24件规范性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缅气入攀及三堆子大桥过江可行性专题论证、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相关涉法事宜等9件涉法事务的研判以及市政府对外签订的21份合同的审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压实市域内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充分发挥作用,为攀枝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关于“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制度体系的运转”问题
目前我市已建立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将政府法律顾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立法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市属学校率先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4年出台了《攀枝花市教育局攀枝花市司法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市直属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攀教发〔2014〕20号),市财政按市属公办学校每年1万元/所、民办学校0.8万元/所的标准将学校聘请法律顾问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实现了市属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基本覆盖,形成了健全、规范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同时,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聘请法律顾问,聘请法律顾问所需经费在本部门预算内统筹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引导各县(区)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鼓励乡镇(街道)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或根据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法律顾问,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三、关于“实施对法律专业人才进机关招聘”问题
我市高度重视法律专业人才进机关工作,每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均有计划招聘法律专业人才。在2019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市司法局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中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一项明确的资格条件,目前通过统一招考的7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已分别充实到市司法局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在《关于2020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市级各部门、各县(区)要把学专业、懂专业、精专业作为公务员选拔录用的重要条件,加大对专业能力的测评和考察,使更多优秀专业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要结合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对人才的不同需求,注重招录职位设置的精准性、科学性,做好职位所需专业条件的精准描述,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人岗相适度和专业匹配度。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应当设置法律职业资格条件。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有计划地招聘、遴选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逐步解决公务员、事业人员队伍中专业性人才缺乏、专业结构失衡等问题。
四、关于“部门机关加强培养法律人才”问题
我市在鼓励和支持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方面做了大量宣传动员以及经费保障、技术支持等工作:2018年,为确保攀枝花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市领导对《关于对市司法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经费的审核意见》的批示,市财政局一次性向市司法局追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费3.4万元。2019年,在公安、财政、教育、卫生、环保、经信、城管、网信、电力、电信、攀枝花学院等市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更是呈现以下3个特点:一是报考人数新高。共有661名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同比增长10.35%,创历史新高;二是异地考生近半。凉山籍考生大量涌入我市,异地考生达319人,占参考人数的48.26%,充分表明了我市应考准备和备考环境良好。三是政法考生增加。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政法单位考生达191人,占参考人数的28.90%,同比增长6%。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采取激励措施,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鼓励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
五、关于“纳入政府责任目标任务考核”问题
我市已在探索性地开展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纳入部门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例如根据《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市教育体育局直属系统法律顾问述职制度的通知》(攀教体法〔2016〕48号)要求,市教体局、市司法局每年会定期召开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系统法律顾问年度述职测评会议。市教体局、市司法局还专门印发了《攀枝花市教体局直属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建立机关及直属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制度的通知》等。此外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6〕46号)《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司法发〔2019〕54号)文件精神,我市目前已有34家机关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成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为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力量建设,当好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促进行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们还将结合我市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细化考核指标,加快推进我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不断进步。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