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6号提案答复的函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2-06-22 来源: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促进城市“精明增长”的几点建议》(第9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治城市乱搭乱建违法违章建筑”的建议
(一)建章立制,健全违法建设综合治理机制。
违法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顽症痼疾。为持续推动违法建设综合治理,打造优良生态环境和宜居环境,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提升违法建设综合治理水平,成立市领导为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违法建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治理工作。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在全省率先制定住建领域、规划领域处罚权划出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处罚权接收部门间的联动协调机制,出台《住建领域管理权与处罚权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建立城乡规划领域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权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等文件,构建“五四三二一城市管理执法协作模式”,密切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处罚部门配合,实现执法工作更高效。三是强化制度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精神,印发《关于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意见》,明确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重点整治内容、整治步骤、长效机制建立、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等内容。印发《攀枝花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给予指导。印发《攀枝花市违法建设综合治理2022年工作计划及考核要点》,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安排和监督考核。四是制定管控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开发项目宣传行为的通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宣传行为。印发《关于加强攀枝花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的通知》,规范装饰装修行为。印发《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违法建设管控措施》,从核查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方案设计成果、执行规划条件方面、方案设计联合审查、规划核实等阶段进行严格管控,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违法建设空间。
(二)注重实效,确保违法建设综合治理效果。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为推动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12月、2022年3月,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市级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治理工作,督导检查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座谈,听取意见建议。2022年4月,对各县(区)和钒钛高新区一季度以来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6月,市城管执法局对炳三区上恒大酒店和十九冶机关小区违法建设现场督导,对东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和自建房安全治理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压实责任,进一步推动治理工作。二是严格监管执法。按照“坚决遏制增量、逐步消除存量”的工作原则,2022年以来,各县(区)及钒钛高新区相继组织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拆除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东区完成望江片区城市更新摸底调查。对望江片区内49栋居民住宅楼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情况进行实地踏勘,入户走访调查300余户,统计违章搭建3900余平方米、建档39栋居民楼。推进望江片区违章建筑拆除,采取边调查摸底,边整治拆除的工作模式,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64份,拆除民安巷内违章搭建3户60平方米、地锁8个。拆除市卫健委办公楼背后停车棚、人民街80号2栋旁市税务局车库面积约为190平方米。拆除太谷广场小区楼顶违规搭建200余平方米。西区发放宣传单300份,劝阻违法建设行为18起,送达整改通知书18份,办结违建案2件,没收违法建设建筑物4000多平方米,罚款49万余元。依法拆除2000余平方米的违章建筑,督促业主自拆违建面积约400余平方米。
按照《攀枝花市违法建设综合治理2022年工作计划及考核要点》,计划用3—5年时间对我市违法建设进行综合治理。市城管执法局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此项工作。
二、关于“整治住宅商用现象”的建议
针对“住宅商用”问题,一方面目前国家没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即没有明文规定住宅不得用于商业经营。另一方面,我市“住宅商用”现象主要集中在住宅小区,特别是临街老旧小区,这部分多为低收入家庭及无稳定职业人员。考虑到以上两个方面,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不宜开展禁止“住宅商用”的专项整治。
在“住宅商用”中可能出现的一些违法行为,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未取得或未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都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关于“规范城市建筑物防盗栏”的建议
针对城市建筑物防盗栏问题,一是完成《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在其中对建筑物防盗栏进行立法规范。按照《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和2022年立法工作启动会精神,现已完成《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座谈会、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起草等立法前期各项工作。针对“规范城市建筑物防盗栏”问题,新修订的《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扩大了禁止安装防盗栏的区域和范围,从立法专业性角度,规范了文字表述。计划出台《攀枝花市城市容貌标准》,进一步完善城市容貌管理体系。市城管执法局将依据新修订的《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攀枝花市城市容貌标准》,督促指导各县(区)及钒钛高新区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防盗栏进行规范。
感谢贵委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