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7-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 2002 年公布施行,2009 年和 2014 年进行了两次修正,2021 年 6 月 1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并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交通运输行业学习好、贯彻好、利用好,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2日,我局在二楼会议室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展专题学习及培训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朱明高主持。
局党委副书记朱明高就如何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抓好当前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交通运输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入贯彻学习到一线安全工作人员。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集中攻坚年、汛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局安办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总体要求、总体宗旨、总体方针、总体机制、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清单、新修订的内容、典型事故案例、与刑法的衔接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及剖析。在今后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过程中牢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牢掌握该法对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和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而达到培训的预期效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深刻体会到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更加深入、彻底、完整的了解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也为今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培训后,现场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内容进行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