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学法与普法并重致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学习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3-07-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督促辖区交通运输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支队执法人员的履职监督能力,2023年7月12日上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市交通运输局2楼开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学习,此次培训特邀请市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张富良就新修订并即将实施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宣讲解读,支队班子成员及执法人员、辖区客运和货运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4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活动中,张富良就“条例”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删增内容进行了初步介绍,分析了“条例”修订的原因和预期实现的目标,并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重点提取了其中12个亮点进行详细讲解,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帮助参训的干部职工和企业人员正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要求。张富良还就支队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上面临的管理边界、履责标准等疑点难点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议。
支队长宦东指出,新“条例”细化了中央文件确定的安全生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基层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宦东强调,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支队相关负责同志要认真研习和运用好“条例”,明确自身职责,特别是汛期和“大运会”期间,要主动到一线开展相关监督检查,真正做到“尽职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