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用运输普法宣贯 规范道路货物集装箱运输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3-08-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公路集装箱专用运输活动,提升集装箱专用运输行业法治意识,结合我市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执法宣传服务成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8月16日召开“集装箱专用运输行业普法宣贯会”,副支队长宋江龙主持会议,相关科室、大队负责人及13家集装箱运输企业负责人参会。会议首先通报了今年以来发生的两起集装箱运输车辆与公路设施相撞事故,并深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剖析行业存在的问题,强调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运输资质,集装箱运输车辆应取得相应合格运输证件、车货总重及外廓尺寸不得超限等,支队货运科就企业提出的公铁联运存在标准不一致的问题,结合公路集装箱专用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从集装箱运输企业、车辆等方面向参会企业进行了宣传普及。
最后,副支队长宋江龙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落实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企业可通过公布的渠道反映问题线索,支队将认真排查、严肃处理;二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正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车辆、驾驶人员均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和资质,同时严禁非法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三是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车、人、路、环”四大要素的风险管控,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四是目前正值主汛期,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各企业要及时修订汛期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同时企业要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信息,及时调整运输任务并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行车。
通过此次普法宣贯会,让各参会企业对集装箱专用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推动我市普通公路集装箱专用运输进一步向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