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中央车购税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交通运输厅: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央车购税资金使用安排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管理使用资金,现经自我测评,将2020年度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度,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用于一般公路项目的通知》(川财建﹝2020﹞48号)下达我市中央车购税资金共计4529.7万元(含扩权试点县盐边县、米易县)。其中:村道窄路加宽558万元、46.5公里;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84万元、2.8公里;生命安全防护(村道)352.2万元、19条58.7公里;生命安全防护(县乡道)329万元、14个路段55.56公里;公路危桥改造(国省道)114万元、2座;公路危桥改造(县乡道)576万元、1座;林下节点公路2059万元、2条、43.4公里;隧道提质升级67.5万元、1个;国省道服务区90万元、2个;乡镇交通运输服务站300万元、6个。
除扩权试点县资金支付外,我市在收到财政厅资金下达文件后,及时分配下达了资金预算。根据资金申报时确定的计划分解下达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我市各项目主管单位在收到资金后,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没有资金滞留等情况。各项目基本按照工程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较为规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市2020年度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两条林下节点公路盐边县完成了60%,米易县完成了30%,预计2021年全部完成;盐边县2个乡镇运输服务站因没有验收尚未付款。其余项目基本完成了2020年工作目标。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批复要求进行建设,聘请了项目监理,严把质量关,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促进了我市县域经济的发展,方便群众生活出行,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设计、招投标及雨季等原因,影响了两条林下节点道路的工程进展。下一步应对工程项目提前谋划,统筹工作进度,避免工期滞后。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公开,各单位根据绩效自评结果进一步分析差距,促进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没有提出问题。
特此报告。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