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系统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任务分工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根据《攀枝花市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任务分工方案》,制定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任务分工方案。
一、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交通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建立健全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体系和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研究确定地震风险区划、地质灾害风险区划、洪水风险区划、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区划。完善自然灾害巡查排查制度,动态更新管理自然灾害风险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办发〔2020〕58号)要求,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1—2022 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上报普查成果。
牵头科室:局公路科
责任单位:养路总段、交发展集团、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二、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
加强江河流域源头生态保护,开展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控制水土流失。
牵头科室:局水运科
责任单位:市海事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一)重要交通生命线加固。全面排查鉴定桥梁(隧道)安全情况,建立重要交通生命线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制定工作方案、支持措施和补贴政策,按照“一桥(隧)一策”分类实施,适当调整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广减隔震技术应用,整合危桥(隧道)改造等相关项目,对不满足设防要求的设施进行补强加固,推进桥梁(隧道)抗震能力提升。加强桥梁(隧道)抗震加固安全和质量管理,强化信息管理,提高抗震加固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牵头科室:局公路科
责任单位:养路总段、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控。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风险排查和评估,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抗震设防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加强日常巡检和资金投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危险货物运输抗震防灾能力,消减灾害风险隐患。
牵头科室:局运输科
责任单位:市运管处、市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公路、航道等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同时,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牵头科室:建管科、水运科
责任单位:市海事局、交发展集团、工程项目实施单位
五、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依托交通运行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公路自然灾害监测,加强涉灾部门预警信息共享,强化数据汇聚、存储、处理能力建设,提高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依托普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提升对公路自然灾害的科学研判、精准定位和靶向发布能力。
牵头科室:科信科、公路科
责任单位:养路总段、交发展集团、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钒钛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局属各单位、牵头科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要按照“落实具体项目,落实资金来源,3 年要见到成效”的总体要求,主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对接,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细化路线图,分类分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