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文:把体育、美育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和学业要求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和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学校体育评价改革,《意见》提出将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高校要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要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要将体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针对学校美育评价改革,《意见》提出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在备受关注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上,方案提出,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