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通知》明确了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导向、奖项设置、提名方式和要求、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等,具体可官网查询(链接为: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3/5/12/32a4d17115b74356a54ab1c71aa6a019.shtml)。为做好全市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及流程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通知》有关要求及条件。
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程序择优推选本单位项目(人选),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要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提名。公示通过后在网上填报提交相关材料,提名单位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二、网上操作及时限
按照《通知》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被提名项目单位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注册程序及要求请见附件4(用户注册操作手册)和附件5(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5月17日09:00。网络提名截止时间如下:
(一)各市(州)、协会、学会,提名专家,2023年7月12日12:00截止。
(二)省级部门、中央在川高校、中央在川研究院(所),央属企业,2023年7月12日18:00截止。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拟通过攀枝花市政府提名的项目(人选),提名项目(人选)相关资料的网上填报须于6月30日前完成,同时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应将公示情况文件(单位签章)报送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经再次公示后,我局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提名。
(二) 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均需从系统中打印,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拟通过攀枝花市政府提名的项目(人选),须于7月14日前将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材料报送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汇总后统一报送。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 请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的科技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二)提名工作相关咨询电话。
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028—86710813、86718520、86730903、86710365。
2.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0812-3324633。
3.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咨询:028-12345。
4.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技术热线:028—65238305、85249950、65238321。
附件:1.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提名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人选(项目)汇总表
3.回避专家申请表
4.用户注册操作手册
5. 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提名2022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doc
附件2:2023年度提名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人选(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