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监管 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1-0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
为切实严把今冬明春调运销售种子检疫关,织密安全用种“防护网”,有效防范植物疫情随种子种苗调运传播扩散,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农函〔2022〕644)要求,我局定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在全市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监管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严格落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作物植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植物检疫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大豆种子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等关于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监管工作要求,通过组织开展种子检疫监管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的守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植物检疫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今冬明春主要粮食作物和优势特色经济作物用种安全。
二、行动内容
本次行动以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代理商、批发市场、销售门店等为重点对象,主要对水稻、玉米、大豆、油菜和柑橘等农作物种子种苗的生产调运等进行检疫监管。
(一)辖区内生产的农作物种子种苗。对在辖区内生产的农作物种子种苗,重点检查其繁育基地硬件设施和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检疫要求、是否依法如实申报产地检疫、调出行政县区是否依法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等情况。
(二)省外调入的农作物种子种苗。对从省外调入的农作物种子种苗,重点检查其来源是否清晰、有无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及农业植物检疫要求书。对来自疫情发生区且携带疫情风险较高的种子种苗必要时可以复检。
(三)生产经营单位制度建设情况。对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与植物检疫相关的生产管理制度,及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参加植物检疫知识培训、是否有专人负责对接植物检疫相关工作等。
(四)去年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回头看。检查去年专项行动中自查和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私自交换种子种苗、不如实申报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证书未随货发送、货证不符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了解移交案件的办理情况,确保发现的问题改到位、不反弹。
(五)农业植物检疫知识宣传。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农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农业植物检疫常识,重点向生产经营主体宣讲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番茄和柑橘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繁育申报产地检疫、办理种子种苗调运检疫手续的流程等,强调植物检疫责任和义务,鼓励守法重信企业和个人。
三、行动方式
(一)各县(区)自查。由县(区)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检疫监管专项行动,县(区)境内种子企业全覆盖检查,代理商和经营门店抽查50%以上。具体方案由各县(区)按照本次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去年专项行动发现问题自行制定,明确本次行动重点。
(二)省市抽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和我局将对各县(区)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监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从生物安全、农业产业安全,特别是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整合力量,统筹安排,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规范行动,严肃查处。参加检疫专项行动的人员需规范着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检查。在专项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提出整改意见或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查处。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区)要认真撰写专项总结,并填报种子种苗检疫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总结和统计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电子邮箱:scpzhzbz@163.com。
附件:种子种苗检疫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李维强,联系电话:18980354945)
附件
种子种苗检疫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类别 |
监管事项 |
水稻 |
玉米 |
大豆 |
油菜 |
其他种子 种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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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种苗 生产繁育 |
辖区内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
备案基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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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基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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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种子种苗 繁育基地 |
符合检疫要求的基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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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检疫要求的基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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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申请 产地检疫 |
如实申报产地检疫(万亩/公斤、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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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实申报产地检疫(万亩/公斤、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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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产地检疫合格证(万亩/公斤、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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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得产地检疫合格证(万亩/公斤、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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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种苗 调运销售 |
检查种子种苗门店(销售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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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种子种苗 |
有检疫证明(批次/公斤、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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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检疫证明(批次/公斤、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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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证同行(批次/公斤、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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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证不同行(批次/公斤、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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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证相符(批次/公斤、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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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证不符(批次/公斤、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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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入川 种子种苗 |
有植物检疫要求书(批次/公斤、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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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植物检疫要求书(批次/公斤、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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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规 行为 |
发现违法 违规行为 |
责令整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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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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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制度建设 |
辖区内种子 种苗生产 经营单位 |
种子种苗生产繁育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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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运销售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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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生产 经营单位 |
种子种苗生产繁育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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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运销售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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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植物检疫生产管理制度的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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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的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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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负责对接检疫相关工作的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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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检疫知识宣传培训的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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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使用检疫平台的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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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的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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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回头看 |
移交案件 |
已办结(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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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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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 |
已整改到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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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整改到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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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宣传 情况 |
开展检疫宣传(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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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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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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