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呈送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1-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我局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依法兴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予以报告。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省、区、市、街、村五级权责清单,梳理调整我局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今年梳理认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371项。认真开展落实农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优化审批办理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尽可能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2.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和评估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后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听证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决策机制、规则和程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四川明炬(攀枝花)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2022年法律顾问对行政合同审核10份。
3.持之以恒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应清必清”工作。一是开展以涉及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为重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2020至今共清理451件,其中3份有效,1份失效。二是根据职能职责和法律、法规授权,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公文,严格依照合法性审核程序,做到“应审必审”。
4.推进基层行政执法法治化,用严密的程序遏制权力的“任性”。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随机抽查工作组,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齐抓共管的行政执法机制。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制定《2022年度市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表》,公示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计划、方案,组织开展涵盖了农药、肥料、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水生野生动物养殖等11大类27项农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于2022年11月20日前已全面完成抽查。
5.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持续健全监管手段,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印发《关于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的通知》《关于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二是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中及时录入监管行为信息,目前我局已录入监管行为信息300余条,行为覆盖率54.05%,监管信息涵盖渔业水产、畜牧业、种植业、食品安全、农业机械化等行业领域。三是持续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中目录清单、实施清单编制,开展数据资源编目工作。目前我局实施清单完备率100%,数据资源编目工作中涉及监管事项主项38条,子项81条,已全部完成编制,且质量较高。
6.持续开展重点领域立法调研。根据市委、市人大安排部署,我局组成《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起草专班,积极开展《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定”方案均已印发。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增设内设机构“行政执法监督科”,挂“攀枝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牌子。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均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设置均已到位,按职责负责各自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具体工作。积极推进执法人员划转,市、县(区)农业执法人员到岗率均达80%以上。各级农业行政执法办案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农业执法检查、执法检测检验等办案经费基本有保障。全市农业执法机构76名执法人员(男50人,女26人)新版农业行政执法服装已全部配备到位。市、县(区)执法装备配备(如执法车、执法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强光电筒等)等基本满足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需求。
2.加强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督查。印发《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建设、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重点工作进行了3次全面检查和督导。
3.强化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组织或参与“中国渔政亮剑2022”、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农资打假、食品安全整治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市、县(区)联合、协同开展执法检查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10余人次。至12月中旬,全市办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67件(一般程序案件32件,简易程序案件35件);罚(没)金额15.48万元(一般程序罚(没)款14.80万元,简易程序罚款0.68万元)。案件办结率100%。帮助、指导县(区)办理跨区域案件3件。
4.强化农业执法公示公开。按要求按进度于2022年底至2023年初完成2022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统计、公示、备案。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公布“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公示随机抽查事项计划、方案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单项监督抽查结果。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每月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在“互联网+监管”、四川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等平台录入、认证全局22名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次年2月—3月份左右依法公示公开全局22名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5.抓好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报送。组织对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大评查(县区自评、市级复评)。2022年10月,报送3卷优秀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省级案卷评查,其中《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案(攀仁农罚〔2022〕2号)》被农业农村厅通报表彰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报送的《攀枝花冯某无证经营鼠药案》被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动态》2022年第10期“典型案件”登载。2022年11月,报送3卷优秀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市级评查
6.强化行政执法综合能力建设。认真开展执法大学习大练兵。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筛选、组织3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业务技能比赛”。通过“人防+物防+技防”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市级配有渔政执法车1辆,执法记录仪等设备4套。各县(区)有执法工作车辆5台、执法快艇5艘,执法记录仪、强光手电筒、无人机等设备若干。省厅拨付仁和区专项资金400.56万元,加强渔政执法能力示范建设提升,目前该项目后端指挥中心、前端监控设备(沿江摄像头)已基本建设完成。
7.强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消费环境优化提升建设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率先印发了《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农业消费环境优化提升建设工作相关制度方案的通知》,细化了农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农业消费环境优化提升建设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宣传等落实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机制、制度、措施。按时按要求报送消费环境建设推进、消费环境优化提升季度工作表4期。
8.持续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按要求报送《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对照问题落实整改,按时报送《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系统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2022〕—216号)。
9.抓好投诉举报处理。及时接访、交办、回复县(区)、社会群众、12345市长信箱等涉农相关举报10余起。
(三)扎实建设法治社会。
1.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一是深化“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宪法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执法人员深入农村、企业等,在执法过程中,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尊重法律、维护法律,学法守法用法,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运用法律保障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律意识。
2.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一是积极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农村法治教育基地(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全市共申报了8个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二是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同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全市共培育了188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并稳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
3.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农村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始终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尽量解决在基层,减少农民因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产生的负担,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尽量不走仲裁程序和司法程序,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建设。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实现了全覆盖,全市有5个仲裁委员会,38个乡(镇)全部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230个行政村(含5个涉农社区)全部有村级调解小组(或专人调解),设立仲裁场所建设基本达到了“一庭三室”建设标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随着农业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法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需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权责清单制度的落实并推进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任务依然艰巨;三是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农业执法范围广、任务重,需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四是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探索创新力度不够,需探索创新为广大干部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方式、内容和载体。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引领。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支部学习,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首要政治任务。2022年度,党组会前学法12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微信、QQ工作群引导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素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深入推进依法执政。
1.强化党对依法治市的领导。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治市工作专班,各科(室)各司其职,形成农业法治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建立例会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依法治市工作会,年初总结、安排本年工作,半年分析问题、推动落实,年底汇报、检查完成情况。
2.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我局于12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并由局领导主持召开了全局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同时,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在局机关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法治氛围。
3.进一步完善年度述法制度机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认真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安排,结合部门实际精心筹划、强化检查、狠抓落实,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是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法治中国建设规(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体系建设工作部署。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各项规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是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做好“放管服”工作;积极提高行政审批便民化服务水平;做好农业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并对社会公示。
五是加强农业执法及监督。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着力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基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聚焦办案主业,重点加大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民生领域的农业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综合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七是强化农业法制教育宣传。持之以恒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为契机,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实施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农业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