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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牧局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11-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投入的建议》(第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投入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市、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工作,因此,市政府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其中市级财政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含监测检测)纳入专项资金补助范围,通过切块补助到各县区,由各县区根据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补助额度。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等县区也安排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经费。市财政局在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同时,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完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障全市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每年省、市两级都在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力度,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等。一是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专项监测方案,抓好主要种(养)基地、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例行检测和抽查重点。二是重点地区、重大节日前要增加对重点产品的抽检频次。三是省农业厅每年都会及时将监测检测结果通报市政府,如出现不合格,农业部门会及时进行跟踪处理,排除风险隐患。

  三、关于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市、县两级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岗位人员及工作职责。乡镇落实专职监管员,履行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标准宣传培训、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职能职责。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县、乡两级检测站(点)监测能力,加强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等自检能力建设。各县区也正在加大对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建设。目前,米易县和盐边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国家农业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已正式启动。目前,全市已有40家生产企业建立了农残速测室。

  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农牧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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