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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牧局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11-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草食家畜养殖补助的建议》(第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增加草食家畜发展项目资金预算的建议

  2015开始,我市对市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改革实施全面改革,对现有农口部门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归并,市级农业发展资金下达由原来市级按单项项目直接下达模式转变为分行业打捆切块下达模式,具体项目由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也下达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市级农业发展资金的管理模式,即省级和市级财政支农资金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实行切块下达,由各县(区)按照清单和标准自行确定建设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管理改革,为县(区)提供更多的资金整合与统筹安排空间。因此各县(区)可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实际,对具体产业扶持方向进行倾斜。

  二、关于政策资金向经济落后地区倾斜的建议

  市级财政自2015年起就没有单项项目资金,全部按照打捆切块模式下达,因此,对于此建议已经没有执行和操作的依据。关于“降低养殖单户建设标准进行扶持”的建议,在国家、省的相关政策项目中对适度规模养殖户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也是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感谢您对我市畜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农牧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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