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民政局、教育和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残联:
现将《攀枝花市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推进落实。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文广旅局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攀枝花市残联
2022年12月26日
攀枝花市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管理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广旅局、市医保局、市邮政管理局
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村级便民服务站全覆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推进服务标准化,梳理形成村级便民服务站代办事项参考目录,推动更多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家门口办”。2025年底前,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便民服务站延伸,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
主要措施: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或村(居)民委员会现有设施和场地,因地制宜设置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站办理;推进党务服务、水电气视讯、邮政和快递服务、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便民服务站;推进“政务服务+”,加强与金融、邮政等机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便民服务站依法开展金融、邮政、快递服务,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在村级综合服务站点设立“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代办点”标识标牌,由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代办业务,公示“代办点”服务范围和服务流程、广电管家姓名、联系电话、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保修电话等信息;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延伸。
二、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功能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妇联、市残联
工作目标:到2025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市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主要措施:持续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积极申请建制村活动阵地纳入省级补助范畴;利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闲置资产,持续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主阵地的城乡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优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推动面积达标、功能完善;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依托村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资源在村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在村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点;充分利用“两项改革”后闲置公共服务设施,合并设置互助养老点或日间照料中心;加强便民服务站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建立村级妇女之家、村级妇女儿童维权站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稳定社会和谐;支持供销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社”融合发展,全面建成功能完备的农村综合服务网络,为村民提供农资和日用消费品供应、再生资源回收、代收代发代办等多样化服务;鼓励各地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会工作服务站(室)等建立家长学校,城市社区建校率达到 90%,建制村建校率达到 80%。
三、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工作目标: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完善农村地区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更好发挥健身场地设施效能。到2025年,统筹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等各类全民健身设施项目300个以上。
主要措施:大力实施《四川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各级体彩公益金投入,推动各地持续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着力完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在农村重点加强乡镇级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支持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
四、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目标:到2025年,村庄内主干道、公共场所、出入口等重点场所照明设施安装使用率大幅提升,农村公共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运转有序,村庄亮化、洁化、美化水平明显提升。
主要措施: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纳入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整体规划予以一体推进;因地制宜推动城市和县城照明设施向周边村镇延伸覆盖;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在村庄主干道、公共场所、村庄出入口等处合理安装路灯等照明设施,合理规划路灯间距和光源功率,鼓励使用太阳能LED路灯、风光互补路灯等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灯具;建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公共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逐步改造规格杂乱、年久失修或未采用节能型光源的照明设施;明确照明设施等以政府投入为主,兴建规模较小的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资产确权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并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
五、加快推进完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和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目标:落实中央“十四五”时期支持四川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任务,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实现县级应急广播系统全覆盖和应急广播村村响。
主要措施:按要求完成中央和省级补助应急广播系统项目年度建设任务,由村民委员会落实村级应急广播室专职管理和使用人员,建立健全村级应急广播室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播出内容审核及文稿及时登记存档、日常定期播放制度等,确保应急广播村村、长期响、优质响,为农村群众提供安全可控、高效便捷的应急广播服务。
六、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
责任单位:市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重点针对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全覆盖建立起镇、村两级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应急避难场所具备良好的疏散和进出通道,确保村民在紧急避难时能顺利到达避难场所。
主要措施: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村庄建设规划,制定村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具备应急避难指挥中心、应急棚宿区、应急供电系统、应急厕所、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应急医疗中心、应急广播和视频监控系统等;指导乡镇(街道)按要求制定辖区内应急避难场所的总体布局、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对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用地的控制和预留,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和露天大型停车场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实施建设;突出重点,均衡配置,以易发生自然灾害村落为重点,采取远近结合的方式,合理规划、均衡配置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居民群众在发生地震、洪涝、泥石流等灾害事故时,能够安全快速地到达避难场所;坚持平灾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其综合利用功能,使其平时可供村民休闲、娱乐、健身和停车等,发生灾害事故时又能成为村民紧急避难的场所。
七、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联和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目标:到2025年,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农村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和智能化程度大幅提升,特殊群体出行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主要措施:全面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在乡村建设行动中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开展农村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推广无障碍公共厕所;开展无障碍市县镇村达标验收工作;建立残疾人无障碍监督员队伍,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设施使用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