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莅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执法检查 宋朝华率队 林建国陈贵林参加
- 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2024-03-07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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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莅攀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执法检查
宋朝华率队 林建国陈贵林参加
3月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朝华率队莅临我市,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法治四川作出更大贡献。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林建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经济委副主任委员陈贵林参加检查。
宋朝华一行先后前往东区法院、东区金汇社区、工商银行攀枝花分行营业部、东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实地检查,深入了解我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反诈宣传、社区涉诈人员管控工作、金融行业治理工作、单位内部防范宣传、基层专业反诈队伍建设、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诈案件等情况,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贯彻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宋朝华指出,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对四川省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情况的一次全面检视,是服务保障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的一次具体行动,攀枝花市贯彻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责任落实终端见效,依法严惩战果丰硕。
宋朝华强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是一场整体战、持久战,要持续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全力夺取反诈人民战争新胜利。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践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打防管控宣各项措施,坚持依法打击、从严惩处,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坚持源头治理、精准防控,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要密切协同配合,不断健全工作格局、硬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凝聚打击合力。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依法加强工作监督,做好执法检查的“后半篇”文章,推动法律法规在攀枝花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陈文,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苏家春,省人大代表胡刚参加检查。省公安厅刑侦局政委蒋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