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守护和谐 民族团结一家亲
来源: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4-06-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及时、高效、便捷地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劳动争议案件,我院制定了《攀枝花市少数民族案件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底,我院接到了侯某某(苗族)、唐某某(彝族)等少数民族农民工递交的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费的仲裁申请。我院高度重视,立刻启用少数民族案件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梳理申请材料,指导少数民族农民工完善资料并迅速立案,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当即委托攀枝花市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员综合多种调解技巧,对当事人讲法、讲理、讲情,抓住有利时机,最终促成和解,公司于当年7月30日前将拖欠工资一次性支付完成。该集体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前后用时三天,高效快捷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院在案件处理中,始终坚持“快调、快立、快裁、快 结”的原则,2024年,我院接待来访少数民族群众600余人(次),处理少数民族劳动争议109件,涉及劳动者109人,涉及标的金额104.92万余元。其中,案前调解88件,立案受理21件。
下一步,我院将强化使命担当,尽责履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和谐共处,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