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科
来源:市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工伤保险科:负责工伤保险单位行业风险类别及单位缴费费率核定、工伤待遇审核及发放、工伤服务机构管理、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等工作
1.负责市本级工伤保险单位行业风险类别及单位缴费费率核定工作;
2.负责市本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非医疗费待遇核定及调整变更工作;
3.负责市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核工作;
4.负责市本级工伤职工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护理费、涉及第三人的工伤待遇、先行支付等费用的审核及调整变更工作;
5.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及对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6.负责市本级工伤职工的康复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工伤保险经办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伤预防工作;
8.负责市本级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管理,汇总编制支付计划;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12-3349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