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四川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期间有关单位征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参保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面推动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41 号)要求以及《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省版信息系统上线工作方案>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147号)安排,我市已全面展开推进社会保险省版信息系统上线工作,计划在9月11日停机并停止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9月21日正式上线运行省版系统,停机期间税务征收系统同步关闭。现将有关单位征收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税务征收的参保单位
(一)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9月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以及往月的欠缴费,将于9月21日省系统上线运行后推送至税务部门进行征收。9月20日前,该三项社会保险费不能通过税务渠道进行缴费。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不受其影响,税务部门可照常征收。
(二)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征收。
9月份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征收计划仍按原时间进行推送,但系统停机期间(9月11日0时—9月18日8点),无法进行到账处理,建议参保单位在9月7日前未完成医疗保险缴费的,延迟至9月18日以后缴费。
二、未实行税务征收的参保单位,9月份的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在9月21日系统上线运行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缴纳:一是到各经办机构现场缴费(只能实行pos机刷卡缴费,不能缴纳现金);二是通过网银转账缴费,收款户名: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账号:22132101040010958,开户行:农行炳草岗支行。注意:医疗保险缴费仍使用原渠道办理。
三、银行托收缴费单位,9月份的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于9月1日发送到银行,银行将在9月2日完成扣费,请银行托收单位安排好资金,以免发生扣费失败的情况。
四、在省版信息系统上线前,9月1日起暂停单位人员增减及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包括医疗保险),9月21日省系统上线后恢复申报,届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申报将使用省版网厅系统“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c.hrss.gov.cn/scggfw/system/toGrfw.do。各参保单位可使用CA证书直接办理。注意:医疗保险申报仍使用原渠道办理。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