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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社局“四个工程”加强基层专技人才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7-12-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人社局以“四个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攀枝花市乡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强基工程。政策向基层倾斜,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降低开考比例也可根据直接考核招聘政策,大力引进乡镇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乡镇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可按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县(区)及以上事业单位流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岗位聘用时给予适当倾斜。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考核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

()大力实施育才工程。选拔基层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市级以上专家培养计划,对被评为市级以上专家的,市级财政资助培养单位2.5万元培养经费。导师结对培养,2016年以来共组织76名高层次人才在基层学校、卫生院、畜牧兽医站等单位结对培养基层中青年骨干人才95人。继续教育培训,提升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建设市级专家服务基地13个、省级专家服务基地2个,全年组织200余名专家深入基层和农村,直接培训、指导基层和农村技术人才3000余人次。

()大力实施创新工程。健全职称破格晋升制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方面获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等条件,可将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作为评审依据。

()大力实施激励工程。建立人才服务补助金制度,给予在艰苦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每年一定额度的服务期补助金。健全专技人才遴选制度,县以上事业单位拿出一定比例岗位定向招聘乡镇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拓展其发展空间。推荐选拔市级专家时,向乡镇专业技术人员适当倾斜。建立乡镇人才表扬制度,实行高层次人才延聘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薪级工资政策,乡镇工作补贴最低标准176元,最高标准500元,乡镇医院、学校高定一级薪级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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