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办事指南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适用范围(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事项决定权国家、省、市。法定依据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76第五十一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合作各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外资企业法主席令第51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76第八条第三款: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主席令第81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的成立日期。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主席令第81第七条: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申请条件依据外资企业法主席令第5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主席令第8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76:3、申请材料依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4、办理流程依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工商总局令第95办理时限依据无。6、数量限制依据无。7、收费依据无。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六、申请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的规定。、申请材料序号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材料要求样本申请材料出具部门备注1《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材料种类:原件。表格要求盖章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详见: 格式文本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doc、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表单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设立)申请书.doc。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材料种类:原件。表格要求盖章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详见: 格式文本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doc。电子表单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doc。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材料种类: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详见: 材料样本501-3-1批复.PNG、501-3-2批准证书.PNG、备案回执.png、备案回执1.png。4合同、章程材料种类:原件。落款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详见: 示范文本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章程.docx。5《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材料种类: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详见: 材料样本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PNG。6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详见: 材料样本资信证明原件B图.png。7法定代表人、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材料种类:原件。复印件上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详见: 示范文本非公司外资企业董事、监事任职文件.doc。8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材料种类:复印件。复印件上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详见: 示范文本租房协议.doc。材料样本房产证复印件.png。9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材料种类: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无。10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材料种类:原件。表格要求盖章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详见: 格式文本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doc。电子表单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doc。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窗口办理:1次。网上办理:1次。九、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十、审批决定证件营业执照十一、办件类型承诺件。十二、办理时限办理总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1)受理: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2)审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3)决定: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4)制证: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5)颁发和送达: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十三、数量限制无限制十四、收费标准不收费。、收费方式不支持在线支付。十六、认证方式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十八、办理地点攀枝花市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支持快递。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现场办理:支持快递。网上办理:支持快递。二十一、办理网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二十二、咨询电话08123336949,08123337066二十三、监督电话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二十四、注意事项 PAGE \* MERGEFORMAT 1 PAGE \* MERGEFORMAT 6 a史恒42018-03-29T01:56:00Z2018-11-15T05:54:00Z2020-01-08T08:22:00Z014712691Microsoft Office Word0226falseMicrosoftfalse3156false11141962105http://www.moa.gov.cn/zwllm/tzgg/bl/201607/P020160726337806853711.doc11141961805http://www.moa.gov.cn/zwllm/tzgg/bl/201607/P020160726337806853711.doc11141961505http://www.moa.gov.cn/zwllm/tzgg/bl/201607/P020160726337806853711.doc11141961205http://www.moa.gov.cn/zwllm/tzgg/bl/201607/P020160726337806853711.doc1114196905http://www.moa.gov.cn/zwllm/tzgg/bl/201607/P020160726337806853711.doc1114196605http://www.moa.gov.cn/zwllm/tzgg/bl/201607/P020160726337806853711.doc1114196305http://www.moa.gov.cn/zwllm/tzgg/bl/201607/P020160726337806853711.doc1114196005http://www.moa.gov.cn/zwllm/tzgg/bl/201607/P020160726337806853711.docfalse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