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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四川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实施方案》,压缩企业变更环节与时限,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会同税务、公安、人社等部门印发《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全市企业注销登记和企业信息变更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二、适用范围

攀枝花范围内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业务。

三、涉及办理事项

企业(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印章刻制备案;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医保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变更预约;税务登记信息变更等7个事项。

 四、实施单位

各级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公积金中心、银行等部门。

五、工作目标

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原则,将企业信息变更涉及的7个事项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变更一件事”,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推送,实现各环节并联办理,避免重复申请、重复提交、重复审核,大幅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

 六、具体措施

(一)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机关)指导企业按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最新版《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及《办事指南》提交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6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登记完成后将变更结果信息(预约信息)共享给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医保、银行、税务等部门或机构,待相关部门完成业务变更(预约)后将部门反馈的办理结果信息推送至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二)公安部门根据企业变更登记结果信息,于1个工作日内将印章刻制预约信息分发至企业勾选对应刻章单位,由后者与企业达成刻章意向后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将刻制信息在公安印章系统备案,期间无需企业单独申请及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

(三)人社部门根据企业变更登记结果信息,同步变更其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无需企业单独申请及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

(四)公积金中心根据企业变更登记结果信息,按照企业勾选对应缴存公积金中心,由缴存公积金中心变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无需企业单独申请及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

(五)医保部门根据企业变更登记结果信息,同步变更其医保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医保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无需企业单独申请及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

(六)银行机构根据企业变更登记结果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将基本账户变更预约信息分发至企业勾选对应银行网点,后者主动联系企业并在5个工作日内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网点完成基本账户信息变更。

(七)税务部门根据企业变更登记结果信息,同步变更其税务登记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无需企业单独申请及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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