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市人大十届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11-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撒志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的建议》(第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措施”的建议
市质监局借鉴南京等城市的管理模式,由攀枝花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联合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共同制定《攀枝花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现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预计2018年8月发布实施。同时,市质监局开展了电梯维保质量提升行动、电梯维保质量专项巡查等活动,并通过96933远程监控中心加强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电梯维保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作业,督促使用单位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管理电梯,着力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2018年5月10日,市质监局组织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召开攀枝花市电梯维保工作会,再次强调并规范维保工作。
二、关于“评定、公示电梯维保质量”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及《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推行了电梯维保公示制度,鼓励维保单位制作电梯维保公示牌,逐步在全市3600台电梯轿厢内进行张贴,对维保工作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市质监局督促攀枝花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于 2018年8月启动电梯维保质量星级评定工作,并对星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感谢您对电梯维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