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全链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全链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关于构建全链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已经十一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关于构建全链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构建全链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构建职能科学、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举措
(一)常态长效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坚持履职行权法定化。对标权责清单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持续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逐步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有力杜绝选择性、一刀切、简单僵化、粗暴、逐利执法。
2.坚持执法行为标准化。推行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流程、用语、案件编号等地方标准,定期发布行政执法白皮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规范执法人员着装、规范用语、亮证执法,展现队伍形象,彰显执法权威。
3.坚持监管执法柔性化。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灵活采取行政建议、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约谈、提示等行政指导方式,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动态评估“一目录、五清单”监管执法效果,持续纠治乱罚款行为。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广非现场监管执法,科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压减入企检查次数。
(二)构建系统执法协调监督体系
4.理顺工作机制。司法行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市、县(区)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或其他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机构承办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司法所协助县(区)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探索在司法行政部门加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或者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牌子,代表本级政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5.建立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政府督查、法治督察、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备案审查等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工作机制。落实好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协作配合和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拓展监督渠道。
6.落实监督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统计分析、案例指导、重大执法决定备案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聚焦重大战略部署、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执法活动开展专项监督,依托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开展重点监督。探索建立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健全完善涉企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建强用好执法监督人才库、专家库,发挥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作用。
7.强化问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未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履行相关职责或者拒不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离岗培训、暂扣或吊销行政执法证、建议调离行政执法岗位等处理,构成违法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理。
(三)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8.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证件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严禁机关工勤人员、临时工、合同工申领执法证件。建立完善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严禁执法辅助人员直接执法。
9.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深化“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确保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学时(新进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120学时)执法业务培训,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参训率达100%。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在申领执法证时可免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10.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机制建设。根据部门职责,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注重选配具有法学教育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善执法规范和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执法工作指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督办机制。
(四)提供坚实执法要素保障
11.加快数字赋能。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等平台,推进行政执法数据资源共享。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加强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规范设置和管理。
12.加大经费支持。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执法实际,保障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推进行政执法智能化、智慧化建设。
三、工作要求
13.强化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调查研究、分析研判,推动实现阳光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14.强化督查考核。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加强跟踪问效、督导问责,将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和全面依法治市目标考评,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5.强化宣传报道。注重选树和宣传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现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