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养老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m.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3-0033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11-05
  • 发布日期:2018-11-05
  • 文  号:攀办发〔2018〕144号
  • 有 效 性 :1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养老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攀办发〔2018〕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攀枝花市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攀枝花市养老服务项目清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6号)、《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18—2020年)》(攀府发〔2018〕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攀枝花市养老服务项目清单》。

  一、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将全市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中失能、失智、残疾独居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等老年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范围,提供膳食供应、家政保洁、照料护理、文化娱乐、代买代卖、医疗康复、精神慰藉、应急呼叫等基本服务,实行分类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300元执行,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排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高龄津贴

  为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津贴标准为: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动态增长机制。〔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市财政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三、困难残疾老年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老年人护理补贴

  低保对象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老年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四、困难老年人社会救助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发展老年慈善事业,发挥社会慈善在老年人扶贫济困中的补充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认助、认养孤寡和贫困老年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五、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需求评估

  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市城区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对老年人服务需求进行抽样调查评估。以评估结果为导向,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补助补贴拟发放对象可随时申请进行评估。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免费提供能力评估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六、特殊困难老年人智能穿戴设备配备

  分批次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配备“健康监测手环”“电子围栏”等智能穿戴设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七、特殊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为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中失能、失智、残疾独居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等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市民政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八、试行居家适老化设施改造

  分批次对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或购置“爬楼机”等适老化设施设备,2018年城市老旧社区完成适老化改造20%;2019年累计达到40%;2020年累计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九、试点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分类照护服务

  在村(居)开展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试点,分类实施上门照护、日间照护和机构照护等多种形式的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十、特殊困难空巢老年人探视服务

  建立城乡空巢老年人定期巡访关爱制度,对无子女的老年人(不含集中供养对象)、失独家庭老年人,子女重度残疾家庭老年人等定期开展探视访问服务。上门探视一周不少于一次,电话探视三天不少于一次,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居住生活状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养老服务需求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十一、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2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十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家庭)护理、健康管理等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十三、参合参保缴费补贴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所需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资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十四、老年人医疗救助

  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中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经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及标准为:

  (一)特困供养人员全额救助,不足部分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中予以解决。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在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本自然年度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参加各种社会保险赔付的医疗保险金、相关部门补助和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后,医保报销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按医院级别予以救助。救助比例三级医院为60%,二级医院为70%,一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80%,救助对象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救助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三)符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老年人,在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本自然年度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参加各种社会保险赔付的医疗保险金、相关部门补助、社会各界捐赠等资金后,个人承担部分(不含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费用),按70%的比例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给予城乡低保对象中的60周岁老人重病患者800元/年、慢性病患者400元/年、一类重残400元/年、二类重残200元/年、80周岁以上老人400元/年、70周岁以上老人200元/年的门诊救助,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多种类别的按就高原则享受一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十五、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

  年满70周岁的攀枝花户籍老年人、非攀枝花户籍原攀枝花老年人(指户籍曾经在攀枝花,现已将户籍迁出,且仍在攀居住的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外地来攀康养老年人(指在我市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场所康养的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免费办理公交IC卡(简称寿星卡),凭卡可免费乘坐除旅游专线、定制公交、专线公交外市公交公司运营的城区内常规线路公交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老龄办)

  十六、老年人免费旅游服务

  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年满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对年满六十周岁,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老年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十七、老年教育服务

  建立“市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校”二级老年教育网络,到2020年底,5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立社区老年学校,以读书、讲座、研讨、参观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法律法规、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老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

  十八、老年人健身体育服务

  为老年人免费提供健身指导、健身器材、体育活动场所,定期组织老年人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十九、老年人文化娱乐服务

  为老年人免费提供图书、电子书刊借阅设备,艺术场馆、文化活动室免费向老年人开放,提供指导文化活动服务、培训文艺能人服务、与养老机构结对子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二十、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

  老年人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可接受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发挥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的作用,组织、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化解涉及老年人的婚姻、继承、赡养等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司法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二十一、老年人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费用减免

  贫困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及时办理案件受理费的减、缓、免等审批手续。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免费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责任单位:市司法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审核: 侯莉   责任编辑: 李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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