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印发你们,请严格执行。
中共攀枝花市审计局党组
2023年8月4日
攀枝花市审计局
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市审计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组管理的工作人员、退休市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证照管理等工作。因私事出国(境)证照包括因私护照和因私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局人事科具体负责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保管工作。
第三条 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各项要求,严格按程序审批、按审批内容执行,不得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不得超出审批事项出国(境)。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因私事出国(境):
(一)利用公休假自费出国(境)探望近亲属的;
(二)本人因身体健康原因,需要出国(境)检查、治疗的;
(三)利用公休假自费短期出国(境)旅游的;
(四)其他因个人私事确需出国(境)的。
第五条 因私事出国(境)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人申请。工作人员本人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向所在科(室)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签署《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承诺书》,书面申请应全面、如实、准确写明出国(境)的具体时间、地点、事由及同行配偶、子女等情况。
(二)审查。科(室)副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投资中心负责人以外事业人员由科(室)、投资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投资中心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党组管理的四级调研员及以上人员由主要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审查后相关材料报局人事科。
(三)研究讨论。在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后,党组研究讨论是否同意出国(境)申请。
(四)办理手续。审批同意后工作人员本人到局人事科领取出国(境)证照。
第六条 局党组负责离(退)休市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工作。
第七条 出国(境)人员应严格按审批时间回国(境)。回国(境)7个工作日内,应将所持有因私事出国(境)证照交回局人事科保管。
第八条 各责任领导要严把审查关,严格履行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报批手续审查责任。
第九条 严禁违规办理、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严禁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事出国(境)、擅自变更因私事出国(境)行程、日期等。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本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 临聘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中央、省、市委或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有新的规定和要求,从其规定。
攀枝花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
审 批 表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前往国家(地区)—————
中共攀枝花市审计局党组
2023年制
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承诺书
本人承诺:
向组织提交的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内容真实、全面。出国(境)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法律、外事纪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声誉、尊严,决不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的言论,决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去组织批准地以外的任何国家或地区,严格按照组织审批的时间返回,并在返回7个工作日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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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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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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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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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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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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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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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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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离 (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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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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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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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通讯处 |
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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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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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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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直 系亲属 及主要 社会关 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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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直系亲属及 主要社 会关系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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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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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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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工作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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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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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