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出台纪检监察、巡察、审计 “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办法
来源:攀枝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3-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更好地发挥“三类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市纪委监委、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监督 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试行)》。
一是构建高效监督格局。坚定不移地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提高政治站位,不断锤炼干部政治能力,强化监督核心能力建设,立足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各自监督优势,积极构建“三类监督”同频共振、相互支撑、衔接顺畅、配合高效的大监督格局。
二是建立四种运行机制。建立日常联络机制,明确了日常沟通具体联络人,畅通了日常工作沟通协调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信息共享的报批程序及对口提供、接收、统筹运用进行了细化规定,加大了信息共享力度。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强化了重大事项专题沟通会商研判,提升了监督的深度和精度。建立互通互助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进一步凸显监督效能。
三是加强监督衔接配合。加强年度计划衔接,在制定年度计划时,相互征求意见建议,推动监督计划一体谋划,实现现有资源监督效应最大化。积极探索开展“巡审”“纪巡”“纪审”“纪巡审”等结合工作,拓展监督深度,提升监督成效。针对具体监督事项,经会商后,可采取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其他监督力量派员协助核查等方式联合开展监督。
四是规范线索移送办理。对问题线索移送的重点内容、相关支撑证据材料的提供、移送时间节点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对移送前的沟通会商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沟通会商的重点内容,确保问题线索移送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化管理,由三方定期对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查处进度和结果反馈的及时性。
五是加大整改监督力度。将审计查出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审计和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统筹“三类监督”力量,持续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合力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对整改工作监督管理不力的,及时开展调查,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六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将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纳入纪检监察、审计和巡察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努力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同时,统筹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计和巡察人才库,并动态更新补充,为提供专业咨询和开展高质量监督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