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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审计局

关于攀枝花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摘登)

发布时间:2021-01-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01222在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根据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现就我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将整改工作与建章立制、风险防控、加强管理紧密结合,注重提升整改效能,推动问题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整改机制。按照加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要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跟踪监督、现场督查和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定期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及时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健全整改机制。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注重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信息共享,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市审计局与市财政局召开财政预算执行及相关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涉及财政部门的问题立行立改;涉及预算部门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学习研究,从财政预算分配和执行方面出台相关规定进行约束和规范,加强源头治理。市审计局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强化整改督查督办。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对5个县(区)、钒钛新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立两张清单和健全两个机制工作情况、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了督查。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截至11月底,已解缴财政1883.43万元,已纠正管理不规范金额69718.19万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7075.01万元,节约政府投资9585.24万元,采纳审计意见建议126条。向市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件,相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核实。

(一)市级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预算批复不及时、安排项目预算未统筹考虑上年项目结转资金、部分财政资金未按规定清理盘活的问题。市财政已将2019年度3项资金共计2603.84万元批复并拨付;对4个项目的结转结余资金2836.39万元进行了盘活处理;对2019年底市级财政结转两年以上存量资金4832.3万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不同的盘活处理。

2.关于部分市级预算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和中央环保资金闲置的问题。2019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部门(单位)共181家,占应参评部门的98.91%,比上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针对东区闲置2018年中央环保资金4470.6万元,对2020年环保专项资金已做了相应的压减。

3.关于集中超调和出借财政资金、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任务未完成、政府债券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通过分批次扣收对东区财政和仁和区财政的超调资金,向下级财政集中超调资金余额已由6.4亿元降至2.89亿元;对市城管执法局借出的财政资金已于2019年12月消化完毕。市土地储备中心违规使用的债券资金58.8万元已归垫至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账户;9个项目闲置一年以上的债券资金已拨付使用208.75万元,已收回1353.12万元安排用于其他建设项目,其余4377.57万元将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⒈关于违规使用和转移预算资金的问题。12家单位已上缴存量资金737.71万元;违规转移资金171.19万元已与市财政衔接对账清理;超预算安排支出40.64万元已列当年支出。

⒉关于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低的问题。已制定督查督办措施,采取明确完成时限的方式,加快推进项目执行,15个结转项目已执行832.89万元,整改率为54.44%。

⒊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未经批准出借资金70万元已按规定收回;向职工出借资金1.26万元,已收回0.66万元;超标准发放的值班费、加班费0.39万元和电话费报销不规范0.23万元已清退并上缴市财政;涉及超合同价或中标价实施工程项目、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定点维修等事项在财务管理中不规范的预算单位,均已整改。

⒋关于预算单位基础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账实不符、未记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问题已整改完毕。未及时移交经营性房产管理权的1家单位,已开展无偿划转工作。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6家单位中4家已完成清理,另外2家还在进一步清理中。2家预算单位862.08万元银行存款核算不准确、1家预算单位46.32万元账实不符、1家预算单位429万元特殊物资采购费未纳入正确科目核算的问题,各预算单位已通过与银行对账清理、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完毕。

⒌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3家单位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长期挂账134.31万元仅整改26.82万元,整改率为19.97%。2018年度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中央补助资金1444万元使用率低的问题,已支付1059万元,资金支付率73%,完工率达到65%。

(三)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审计涉及的34个总投资共计1.02亿元进度滞后的建设项目,现已竣工并通过验收;68个扶贫项目共计1.15亿元未及时报账,现已报账完毕;到期未收回的93.95万元面向贫困户的产业扶持周转金,现已续签延期一年。

2.关于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落实减轻患者负担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市中心医院完善了医疗设备等物资采供流程和采供办法,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进行清理并调整账务;加大医保目录内药品采购、按病种付费由10个增加至30个。

3.关于全市民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的问题。无依据调减项目内容,已完善报批手续;3个建设进度滞后项目,2个已完成建设内容,1个将于12月完工;5个计175万元报账滞后项目,已完成报账33万元,其余将于12月完成报账;161.44万元闲置资金上缴县财政45.25万元、调账116.19万元,已完成整改。

(四)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点项目竣工决算方面的问题。多计工程投资9585.24万元已按审计处理意见整改,项目结余资金1187.58万元中984.11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市财政;203.47万元正在与市财政协调处理。

2.关于中央、省级预算投资项目全覆盖跟踪方面的问题。2016年至2019年中央、省级预算投资项目全覆盖跟踪审计涉及五个方面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完善手续、制定管理制度等方式已进行整改。

(五)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虚增债权2.64亿元,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金江镇人民政府调整了相关账务。对借出款项长期未收回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涉及的个人借款金江镇人民政府正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原始资料进行鉴定,涉及的单位借款金江镇人民政府聘请律师事务所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向4家建筑单位追缴借款,已经进入诉讼阶段。针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原钒钛园区管委会等三个单位制定并完善25项制度,以强化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更正小微企业退库台账错误数据;二是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培训力度;三是督导下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四是积极协调电力部门,促使用电企业享受电价下调政策红利;五是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账款6472.42万元,截至2020年11月底偿还1813万元。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资金458.04万元分配和拨付不及时、不合理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已在6月底按照资金用途、结合需求方向,调整分配方案并重新安排至有关部门。

2.关于捐赠资金147.39万元分配和使用不及时的问题。3家慈善会已在6月底前将上述捐赠资金全部用于基层防疫物资采购和疫情防控工作。

以上七个方面是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分别汇报了整改情况。总体上看,上述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并注重与审计机关的沟通衔接,整改工作积极有效。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需要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共同研究推进的。二是整改周期较长的。三是需要结合改革逐步解决的。对以上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严肃追责问责;主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市审计局将结合专项审计、日常督查等持续跟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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