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七期)
来源:系统管理组 发布时间:2015-11-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5年第7号
(总第7号)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迁建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攀枝花市审计局对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迁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立项和实施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迁建工程根据攀发改〔2006〕370号及攀发改函〔2012〕138号文批复立项,立项总投资3955万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迁建工程主体工程建筑面积
该项目业主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代建单位为攀枝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施工分为A、B、C、D、E、F及路面、边坡、供电工程等9个标段,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为泸县校办企业建筑工程公司、四川省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四川省泸县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县潮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四川瑞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分公司。
(二)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经审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迁建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为45354668.32元,其中:建安投资35505532.94元,设备投资1315000.00元,待摊投资8534135.38元。
(三)资金实际到位及支付情况
截至审计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迁建工程项目的代建公司收到市财政拨款36350000.00元,实际支付各项资金36508448.32元,其中:建安投资支付27230242.94元,设备投资支付1315000.00 元,待摊投资支付 7963205.38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攀枝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迁建工程建设程序合规,项目财务核算清晰。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项目多计工程造价913.75万元。
(二)未经批准超项目总投资580.47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责令核减多计工程价款913.75万元,调整相应账务,据实办理工程结算;未经批准超项目总投资580.47万元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请原审批部门批准。
五、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攀枝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审计决定和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对于项目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已按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与项目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并进行相应账务调整;对于未经批准超概算的问题正在补办调整项目投资的批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