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摘要
来源:系统管理组 发布时间:2016-01-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人民政府
今年8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攀枝花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在市审计局牵头下,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逐条整改,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五个方面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审计查处违规金额308.92万元,相关单位已按审计决定上缴市财政104.2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4.09万元,对实施绩效工资后无依据发放生产性奖金200.62万元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了退款、诫勉谈话等处理,违规行为整改率为100%;管理不规范金额84101.23万元,相关单位按审计报告的要求已完成调账处理82168.49万元,对挤占专项资金60.95万元的问题正积极催收,并按规范审核程序进行处置,已归还原资金渠道5万元,各相关单位就超概算1663万元事项正在报请原审批部门审批,管理不规范事项大部分已整改落实到位。
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市级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72066.55万元的问题, 市财政局于2015年3月前分三次全部缴库。
2.关于市经信委未按规定列支专款32.18万元、市城建资金管理办历年财政结余资金余额59.20万元未缴财政、市城建资金管理办违规支出各项误餐费1.06万元、账务处理不规范 6.24万元(市经信委0.81万元,市森林公安局5.43万元)的问题,市经信委已于2015年10月前作调账处理32.99万元,市城建资金管理办已于2015年7月上缴财政60.26万元,市森林公安局已于2015年10月前作调账处理3.35万元、完善财务手续2.08万元。
(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方面
关于市财政局未及时拨付棚户区改造财政资金970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于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方面
1.关于审计涉及的25个项目送审金额39215万元,审定金额33816万元,审减工程造价5399万元, 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已作调账处理共计5399万元。
2.关于审计涉及的5个建设项目未经批准超项目概算总投资合计1663万元的问题,攀枝花国家粮食储备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正在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四)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1.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和专户资金43.96万元(市中心血站40.05万元, 市供销社2.71万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2万元)的问题,上述单位已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合计43.96万元。
2.关于未按财务规则进行会计核算543.95万元(市环境保护局512.69万元, 市供销社23.01万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2万元, 市中心血站19.26万元)的问题,上述单位已按规定作调账处理合计543.95万元。
3.关于虚列和无发票列支出9.42万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发票列支出4.42万元, 市供销社5万元)的问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作调账处理4.42万元,市供销社已归还原资金渠道5万元。
4.关于市血站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后,无依据发放生产性奖金的问题,其主管部门已对市血站作出了退款、诫勉谈话等处理。
(五)其他审计及审计调查方面
1.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市财政局未按规定及时安排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4.19万元、金江镇政府未及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4.45万元、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对金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等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15年5月安排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4.19万元(攀财资综〔2015〕10号);金江镇政府已于2015年3月通过银行转账上卡的方式发放给保障对象住房租赁补贴合计14.45万元;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已按规定补办并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关于企业审计中市社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少计业务收入16.16万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0.56万元、个人违规报销购房款4.09万元等问题,市社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作调账合计16.72万元、个人违规报销购房款已退款并归还原资金渠道4.09万元等处理。
3.关于审计调查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少计业务收入132.58万元、仁和区将部门(单位)之间的债务列入政府性债务合计2493.59万元的问题,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仁和区已全额进行了调账处理。
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2014年审计整改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和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还未完全到位,影响了审计执法的权威性。下一步,市政府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各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253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攀办函〔2013〕214号)精神,不断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更加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审计整改事项要亲自管、亲自抓,并对整改结果负责,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三是认真督促整改到位。健全审计机关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的工作机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将未按审计要求整改的情况纳入政府督查督办工作事项,由政府督查机构进行专项督查。
四是严格依法依纪追责。市政府将把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单位负责人;对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并在一定范围通报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