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2-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审计局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委办〔2019〕37号)规定,攀枝花市审计局(简称市审计局)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单位。
中共攀枝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审计办)设在市审计局,接受中共攀枝花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建议,贯彻落实审计工作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设市委审计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办日常事务。市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审计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审计办的统筹协调。
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审计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攀枝花市审计局2021年重点工作。
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2021年,我局共安排审计项目计划44个,我局拟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开展审计工作:一是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二是开展市级预算管理审计;三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四是推进资源环境审计;五是开展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六是做好民生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七是加快金审三期建设;八是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审计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为市政府投资审计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6.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17万元。市审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576.9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审计局2021年收入预算157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6.9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审计局2021年支出预算157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92万元,占80.98%;项目支出300万元,占19.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6.9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6.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6.9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30.59万元,主要是2020年审计业务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81万元,中途追加216万元,而2021年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增加219万元;同时2020年调整了部分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2.52万元,占8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23万元,占9.72%;住房保障支出91.17万元,占5.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86.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工资、医保及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投资审计项目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5.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工资、医保及工作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71.4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及医疗保障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81.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2021年养老保险。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91.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2021年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6.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7.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2.49万元、津贴补贴442.09万元、奖金19.3万元、绩效工资18.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住房公积金91.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09万元、退休费56.87万元、医疗费补助3.04万元。
公用经费18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14万元、水费1.71万元、电费4.28万元、邮电费8.21万元、差旅费51.41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工会经费14.85万元、福利费1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7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节约支出。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领导来攀调研及其他市(州)领导来攀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节约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7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市审计业务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1年无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1年,市审计局以及下属市政府投资审计服务中心等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9.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89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审计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单位涉及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都要要解释)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