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做好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9-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水务局、市水政监察支队:
根据攀枝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进一步提高“双公示”工作质量的通知》(攀信联办〔2019〕10 号) 要求,现就做好水利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水务局按照攀信联办〔2019〕10 号通知要求在每月 18 日前将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市水利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处罚信息报市水政监察支队汇总。市水政监察支队在每月19 日前将汇总的行政处罚信息报市水利局政策法规科汇总。
二、请县(区)水务局、市水政监察支队确定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请加入攀枝花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QQ 群(群号: 653866141),并将姓名和联系方式于 2 月 15 日前报市水利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谭云香,电话 3378181,邮箱:987099730@qq.com。
附件: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进一步提高“双公示”工作质量的通知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