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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获市政府批准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3-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获市政府批准

 

1219,市政府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攀府函〔2017256号),正式批复同意《攀枝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批复意见明确,到规划近期2020年,全市完成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89km2,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23.42%;到规划远期2030年,完成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976km2,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67.18%。意见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密切合作、齐抓共促,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水利部复核划分全国水土保持两区,我市整体被列入金沙江下游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目前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已纳入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017-2020年实施方案》,盐边县已纳入了《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规划的编制和出台,将更有利于我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进入国家盘子,更有利于申报和争取国家项目落地实施,促进全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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