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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水利局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7号的建议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5-01-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建议案”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一)该河段存在的违规向雅砻江倾倒废弃物情况

我局收到的建议反映“在雅江桥到桐子林大桥一段,有企业和个人把雅砻江当成了倒土、排渣的天然场地,不断的向河道倾倒废土和废渣,严重影响河道环境和安全。”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我局河道管理处、水行政监察支队和东区、米易县、盐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道管理部门,对雅砻江三滩大桥到雅江桥段全长约25公里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倒”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主要问题是东区境内有的施工单位在夜间违章向雅砻江倾倒建筑垃圾和废弃物以及银江镇当地村民违章向雅砻江倒土侵占河道平整场地,影响桥梁安全和河道防洪安全,影响河道生态环境建设。

(二)雅砻江桐子林桥至雅江桥区间水土流失情况。

雅砻江右岸部分采沙场和回填自然冲沟造成水土流失直接进入雅砻江。主要有盐边县境内桐子林电站右岸下游500处(长冲箐沟口)侵占河道修建构筑物;东区境内桐雅公路五号桥上游桥头靠山侧占用排洪沟堆弃大量渣土、桐雅公路六号桥占用桥梁靠山侧冲沟修建砂场、桐雅公路八号桥桥梁下游50处公路靠山侧冲沟内采砂场、桐雅公路九号桥桥梁临江侧堆放了弃渣弃土、桐雅公路十二号大桥靠山侧冲沟回填等均存在水土流失隐患。

二、处理情况

(一)针对河道“乱倒”情况

市水务局、东区和盐边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市防汛指挥部和市水务局及时向东区政府和水务局下达了整改通知,并派出市水政支队检查督促整改,市防防汛指挥部办以(攀防办[2014]16号)对以上六处整改落实责任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该江段乱倒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和查处。目前,大规模倾倒弃土行为已基本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零星的夜间偷倒弃土行为存在。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已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0812)3332621,欢迎举报和监督,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二)针对水土保持问题

我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该河段水土流失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东区以(攀东防指办[2014]4号)对东区境内的5处重大隐患点进行了挂牌督办。对影响行洪安全的项目立即撤除,不影响行洪安全的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进行整治,防止水土流失。

桐子林电站右岸下游500(长冲箐沟口)侵占河道修建构筑物侵占河道影响行洪。盐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桐子林镇政府、桐子林电站建设管理局对河道内修建构筑物者进行处理,要求限期补办手续,留足行洪通道,确保行洪安全。目前,已清理出行洪通道,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桐雅公路五号桥上游桥头靠山侧占用排洪沟堆弃大量渣土问题。目前,已按要求清理出行洪通道。

桐雅公路六号桥占用桥梁靠山侧冲沟修建砂场。目前停产整顿,排水沟已改造完成,确保污水不排入江中。并对江边弃土进行了绿化。

桐雅公路八号桥桥梁下游50处公路靠山侧冲沟内兴建采砂场。目前停产整顿,排水沟和排污沟已改造完成,确保了污水不排入江中。

桐雅公路九号桥桥梁临江侧堆放的弃渣弃土。进行水渠改造,拆除违章建筑。目前,水渠改造已完成,违章建筑已拆除。

桐雅公路十二号大桥靠山侧冲沟回填造地。目前,排水沟清理改造已完成。由于雨季施工困难大,对弃土的挡护措施正在建设之中,要求今年之内必须完成,确保桥梁安全和弃土不流入江中污染水环境。

三、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和提高综合整治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安全和河道生态环境建设,根据《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河道管理分级管理责任制。按照管理分级管理权限,加强该河段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具体责任人负责制的督促落实,强化问效问责。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实行“块包条管”,各有关县(区)部门和乡(镇)按职能职责和地域分段包干负责。建立健全河道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和举报制度。

(二)加强水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水法治意识

为树立全民水法治意识,提高全民水法制文明水平,做到依法治河,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宣传舆论工具,加强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传播“平安河流、生态河流”理念,监督涉河行为,引导各种涉河活动依法、有序、文明地开展。

(三)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河道违法案件

河道综合整治是一项民生工程,我局始终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水务、国土、规建等部门涉河项目联合审查机制。同时,我局将继续组织、指导和监督县(区)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及时制止河道“五乱”等违法行为。巡查中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确保河道防汛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水土流失,还一江清水,让攀枝花的水更清,岸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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