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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发布第三号林长令

来源:生态科     发布时间:2023-12-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攀枝花市发布第三号林长令——《关于切实抓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长坚决扛起古树名木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登记建档古树名木336株,其中:名木3株、一级古树18株、二级古树48株、三级古树267株,分布于全市35个乡(镇、街道)的111个村(社区),涉及30个树种。有3株古树荣获“四川省十大树王”“四川省最具人气古树名木”“百佳古树名木”等荣誉称号。

  我市古树名木品种多、分布散、保护难度大,责任重大。三号林长令细化了加大宣传力度、健全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手段、整合优势资源、强化部门联动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晰了具体内容和工作重点。

  加大宣传力度方面,林长令要求深入挖掘古树名木历史、生态、经济、文化和社会价值,在“3.12”全民义务植树日、“6.29”攀枝花全民义务植树日、“古树名木宣传周”等主要时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五进”宣传活动。

  健全管理体系方面,林长令强调要科学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措施,建立市级古树名木保护专家人才库,推进濒危、衰弱古树抢救复壮。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全面压实属地主体责任,推行县(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要细化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

  创新管理手段方面,林长令指出要加强古树名木信息化建设,实现“一树一码”身份精准识别管理。要深入挖掘古树名木自然生态和历史人文价值,讲好古树故事,要以古树为载体打造精品乡村旅游线,推进农林文旅融合发展。要倡导“古树名木认捐认养行动”,细化古树名木认捐认养流程,培养市民爱树护树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共建共享参与感、荣誉感。

  整合优势资源方面,林长令明确县(区)古树名木保护任务,东区要按未来可形成“大树、古树”的愿景目标,选择“乡土、长寿、抗逆、美观、遮阴”树种,着力打造东华山山地运动营地“阳光道”。西区要加大凤凰木后续古树资源的保护力度,做好金家村古树公园品质提升。仁和区要加快古板栗树群的认定、挂牌保护进度,建设平地镇板栗古树群公园。米易县要依托木棉种质资源库建设,着力培育木棉乡土树种大树。盐边县要加大北部地区红椿树保护力度,建设红格镇黄葛树古树公园。

  打击违法行为方面,林长令指出要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以及破坏古树名木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建设项目实行避让古树名木原则,并攀枝花市发布第三号林长令

  依法做好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群众民间祈福行为,切实消除影响古树生长的安全隐患。

审核: 王宏   责任编辑: 冯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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